现在的营销模式从省钱转变为赚钱。如果模式能够让消费者成为平台的“推广员”或“合伙人”,那么就等于每个用户都能带了更多的“合伙人”。对用户而言,既能在平台消费,也能从平台赚钱,还可以带着朋友一起赚钱;对于平台来说,通过分润,不仅提高了销量,还提 高了品牌知名度,还获得大量的流量,现在的市场就是“流量为王”。
下面小编分享一个商业模式——代言人与合伙人。
什么是代言人和合伙人?
模式中身份说明:
代言人:用户购买指定商品后成为该商品的代言人,按下单时间排名获得该商品的奖励;
销售员:在活动中购买商品的用户可成为销售员,推荐分享好友购买可获得销售员奖励;
合伙人:销售员满足平台设定的条件可升级为合伙人,按升级的时间排名,获得平台中合伙人的奖励;
合伙人:合伙人满足平台设定的条件可升级为合伙人,按不同等级排名,获得该级别全平台的奖励。
我们假设一个奖励分配比例:
代言人:平台不定期推出代言人的活动,会从参加活动商品的利润中抽取30%作为奖励,奖励给参加活动的消费者,排名越前,奖励越多。
合伙人:只要拥有该身份,平台会在每个月抽取平台利润的20%作为奖励,越早成为合伙人的用户获得的奖励越多。
举例说明一下,将更加清晰。
例子一:某一期代言人活动中,产品总销售额为10亿,毛利为3亿。平台从3亿中抽取30%,按排名将奖励分为三批,即:
第一批(前100名)代言人收入= 3亿×10%=3000万÷100人=30万/人
第二批(101-1000名)代言人收入= 3亿×10%=3000万÷1000人=3万/人
第三批(1001-10000名)代言人收入= 3亿×10%=3000万÷10000人=3000/人
例子二:平台招商前成为合伙人的用户分为四轮,分别享受平台总营业额5%的合伙人奖励。假设平台一年总销售额为2000亿元,所有商品毛利率为30%,则平台一年总毛利为600亿。
种子轮(前100名)年收入=600亿×5%=30亿÷100人=3000万/年/名
天使轮(101-1000名)年收入=600亿×5%=30亿÷1000人=300万/年/名
C轮(1001-10000名)年收入=600亿×5%=30亿÷10000人=30万/年/名
D轮(10001-100000名)年收入=600亿×5%=30亿÷100000人=3万/年/名
例子三:平台一年总销售额为2000亿元,所有商品毛利率为30%,平台一年总毛利为600亿。根据职位的不同,平台将15%的毛利分配给主管(包括主管)、经理(包括经理)和总监(包括总监)。
主管年收入=600亿×3%=18亿
主管年收入=600亿×3%=18亿
经理年收入=600亿×2.5%=15亿
经理年收入=600亿×2.5%=15亿
总监年收入=600亿×2%=12亿
总监年收入=600亿×2%=12亿
这个模式符合当今消费者的消费习惯,遵循消费者的消费习惯,平台才能持久发展。用户在模式的机制下,获得更多的钱,也就更乐意分享给更多的朋友;平台也能通过模式分润给消费者,还能通过合伙人的机制招商,起到快速回笼资金,缓解资金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