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资料申报
1、产品检验及现场卫生审查合格后,申请单位向省卫生监督所提交以下申报资料一式三份:
⑴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申请表(附表2或附表3);
产品名称应符合《健康相关产品命名规定》要求,申报资料中产品名称前后均应一致。
⑵产品材料及配方;
各类产品的填报应按产品类别分别包含下列内容:
管材和管件:包括材料成份(化学名称及分子式)、管材类型、适用范围、使用年限。
水处理剂:包括功能、配方中主要成份(化学名及分子式)及所占比例、适用范围、有效期。
水处理器:包括功能、水处理工艺、各主要处理单元与所用材料、材料使用年限、适用水质范围、额定总净水量、流量、工作压力。
⑶生产工艺简述及简图;
⑷产品质量标准(应有卫生部分,企业标准应有标准号和备案证明);
⑸省卫生厅认定的涉水产品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即省卫生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
⑹卫生部认定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卫生部审批的产品须提供);
⑺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和铭牌);
⑻产品说明书样稿;
⑾产品中与水接触的主要材料及可能对人体有危害的材料的卫生安全合格证明(指水处理器、饮水机中与水接触的水处理材料,或其它材料中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影响的成分);
⑿可能有助于产品评审的其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