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货物在进行航空运输、水上运输、公路运输、铁道运输时,为了保证运输的安全,必须了解货物的运输危险性。货物运输条件鉴定就是依据国内外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的法规、标准,对货物的运输安全性作出鉴定和建议。《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共包含海运、空运、公路、铁路四种运输方式,因各种运输方式的判定标准不同,每份报告只显示一种运输方式判定结果,如需针对同一样品,需出具多种运输方式的报告。
货物运输条件鉴定标准
●《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桔皮书) 《危险品规则》(IATADGR)
●《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IMDG Code)
●《铁路危险货物品名表》
●《危险货物品名表》(国家标准)等
危险化学品鉴定
按照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的规定,货物运输条件鉴定的危险品分为以下九大类:
第1类:爆炸品
第2类:气体
第3类:易燃液体
第4类:易燃固体,易于自燃的物质,遇水释放易燃气体的物质
第5类: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
第6类:毒性和感染性物质
第7类:放射性物质
第8类:腐蚀性物质
第9类:杂项危险品
企业申请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的说明
一、流程
填写检验申请单→提交资料和样品→受理报检→资料初审→签发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工作联系通知单→检测及评估→签发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和SDS及标签审核。
进出口化学品
二、必需提交的资料
1.检验申请单(企业向业务索取)
2.申请人对其货物的成分声明(参考附件1成分声明参考格式)
3.需审核的中文安全数据单(SDS):正本和电子版(参考附件2安全数据单参考格式)(中文版)
4.需审核的货物的内外包装中文危险信息公示标签:样本和电子版(参考附件3危险信息公示标签样例)
5.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说明:
l所有资料(除营业执照外)均要求为原件,并加盖申请单位的印章。
l中文安全数据单和中文危险信息公示标签一式二份,电子版为可编辑性文本。
l对于没有危险信息公示标签和/或安全数据单的报检人,可申请由实验室进行编制。
l填写检验申请单时,必须填写电子邮箱。
三、送检样品数量及其管理
1.送检样品为固体,需100克(如该样品需做固体燃烧速率试验的,需样1kg);
2.送检样品为液体,需150毫升(如需做金属腐蚀的样品另行通知,需样3.5L);
3.送检样品为气雾罐或烟雾剂,需6~8罐未开启过的全新样品;
4.不确定送检样品的数量或特别贵重样品时可先与我们电话联系;
5.送检样品包装(或瓶)上应标明样品名称及送检单位名称;
6.为了便于核查,我中心对于来样均需保留,不予退还(如贵重或特殊的样品需退还的请在申请单备注栏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