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HS限值标准要求是指ROHS指令中对受限物质的*大允许含量限制。以下是ROHS2.0指令中针对十项受限物质的限值标准要求:
铅(Lead):*大允许含量限制为0.1%(1000ppm)。
汞(Mercury):*大允许含量限制为0.1%(1000ppm)。
镉(Cadmium):*大允许含量限制为0.01%(100ppm)。
六价铬(Hexavalent Chromium):*大允许含量限制为0.1%(1000ppm)。
多溴联苯(PBBs):*大允许含量限制为0.1%(1000ppm)。
多溴二苯醚(PBDEs):*大允许含量限制为0.1%(1000ppm)。
邻苯二甲酸酯类(Phthalates):*大允许含量限制为0.1%(1000ppm)。
多溴联苯醚(Decabromodiphenylether,Deca-BDE):*大允许含量限制为0.1%(1000ppm)。
多溴二苯醚(Octabromodiphenylether,Octa-BDE):*大允许含量限制为0.1%(1000ppm)。
六溴环十二烷(Hexabromocyclododecane,HBCDD):*大允许含量限制为0.1%(1000ppm)。
这些限值标准要求适用于电子电气设备和组件中的受限物质含量,以确保产品的环境友好性和人体健康安全性。请注意,不同国家或地区可能有自己的ROHS限值标准要求,建议根据所在地区的法规和指导文件进行具体的合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