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为平台代言?代言人+合伙人模式你了解多少?
更新:2024-07-21 18:21 编号:20698330 发布IP:113.77.161.97 浏览:18次- 发布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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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在这个消费者为王的时代,单纯靠广告宣传产品已经过时了。
现如今,越来越多人在线上购物,购物平台的评价功能也为消费者提供了分享购物体验的窗口。消费者逐渐养成购物前先看看消费评价的习惯,依据好评以及销量去决定是否要继续购物。
基于这一消费习惯,一种以消费者感受为中心的商业模式被推出,那就是近期很多人都在玩的——代言人+合伙人模式。
什么是代言人+合伙人模式?
简单来说,这是一个以开拓市场为核心目标的模式。该模式一共有两个选择,一是我购买平台的产品就可以成为代言人,获得代言人奖励,没有晋升机会。二是我购买了平台产品,将产品分享给朋友,让朋友也一起购买,我就可以成为销售员,获得销售员的奖励;如果我想晋升,我就要通过平台设定的条件,成为合伙人,获得合伙人的奖励;成为合伙人我还不满足,还想再晋升,那我就要通过平台设定的条件成为**合伙人,获得**合伙人的奖励,而**合伙人已经是*高的级别了,无法再晋升。
代言人+合伙人模式到底怎么玩?
身份制度介绍:
l 代言人:用户可购买指定商品成为代言人,享受按消费排名的代言人奖励。
l 销售员:已在活动购买商品的用户可成为销售员,分享他人购买商品,即可获取销售员奖励。
l 合伙人:销售员可通过平台设定的条件升级成为合伙人,可享受按成为合伙人的时间顺序排名的合伙人奖励。
l **合伙人:合伙人可通过平台设定的条件升级成为**合伙人,享受全平台营业所得奖励。
奖励分配:
l 代言人:平台不定期推出代言人活动,该产品销售所得营业额将抽取30%,奖励给排名较前的用户,越早参与活动的用户可获得的奖励越多
l 合伙人:平台销售产品获取营业所得,平台每个月都会从营业所得中抽取20%,奖励给平台招商前就成为合伙人的用户,越早成为合伙人的用户可获得的奖励越多
如果说以上说明还不够清晰,我们可以举例具体分析一下。
举例1:
同一期代言人活动,该产品总销售额10亿,毛利就是3亿,平台将从3亿中抽取30%,选取三批用户分别享受毛利的10%,即:
l 第一批(前100名)代言人收入= 3亿×10%=3000万÷100人=30万/人
l 第二批(101-1000名)代言人收入= 3亿×10%=3000万÷1000人=3万/人
l 第三批(1001-10000名)代言人收入= 3亿×10%=3000万÷10000人=3000/人
举例2:
选取四批平台招商前成为合伙人的用户,分别享受平台总营业额5%的合伙人奖励。假设平台一年的总销售额为2000亿元,所有商品毛利率均为30%,平台一年就有600亿的毛利。
l 种子轮(前100名)年收入=600亿×5%=30亿÷100人=3000万/年/名
l 天使轮(101-1000名)年收入=600亿×5%=30亿÷1000人=300万/年/名
l C轮(1001-10000名)年收入=600亿×5%=30亿÷10000人=30万/年/名
l D轮(10001-100000名)年收入=600亿×5%=30亿÷100000人=3万/年/名
举例3:
平台一年的总销售额为2000亿元,所有商品毛利率均为30%。平台一年就有600亿的毛利。主管(包括**主管)、经理(包括**经理)、总监(包括**总监)均分平台毛利的15%,按职位区分,分配有所不同。
l 主管年收入= 600亿×3%=18亿
l **主管年收入= 600亿×3%=18亿
l 经理年收入=600亿×2.5%=15亿
l **经理年收入= 600亿×2.5%=15亿
l 总监年收入= 600亿×2%=12亿
l **总监年收入= 600亿×2%=12亿
为什么要给大家介绍代言人+合伙人模式?因为这一模式非常符合当今社会消费者的消费习惯,只有尊重消费者心理,遵从消费者的习惯,平台才能长远发展。以消费者体验为宣传重点的代言人+合伙人模式就非常符合时代的潮流。
顺应时代潮流去发展才能走得更远,淘宝是如此,天猫是如此,拼多多也是如此。
想要创业?想要当老板?那就用代言人+合伙人模式做平台吧!
成立日期 | 2019年05月13日 | ||
法定代表人 | 李旭枝 | ||
注册资本 | 1000 | ||
主营产品 | 小程序系统,拼团系统,抽奖系统,众筹系统,微商系统,门店系统,分红系统,7人拼团,10人拼团,盲盒系统,盲盒交友,代理商系统,云平台-电商系统,云视商-知识付费系统,供应链系统,超级app系统,开发人员150+,源头源码开发商。 | ||
经营范围 | 数据处理;网络、光电一体化、物联网、数据处理、信息技术的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维修计算机、办公设备;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大数据资源服务;云计算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云平台网络数据处理和存储,大数据、计算机软硬件、网络系统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科技项目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公司简介 | 专注于系统研发,免费帮助企业转型到线上,目前开发了五大产品线云平台,代理商,云视商,超级APP,供应链,致力于帮助企业做的更好更大,打造强大的生态闭环,APP小程序H5视频号公众号PC。东莞市松山湖溢嗨技术服务中心旗下品牌有“商二”“莞云”、“莞链”、“鸿云”“云前”、“微三云大数据”等,公司创立于2014年,是高新技术企业、双软认证企业,经历10年深耕,从4个人发展到如今400多人,年软件系统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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