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因为软件开发行业无明确禁止法规, 该企业仅提供软件开发外包定制服务,项目需取得国家许可,严禁非法用途。 违法举报

户为平台代言?代言人+合伙人模式你了解多少?

更新:2024-07-21 18:21 编号:20698330 发布IP:113.77.161.97 浏览:18次
发布企业
东莞市松山湖溢嗨技术服务中心商铺
认证
资质核验:
已通过营业执照认证
入驻顺企:
3
主体名称:
东莞市松山湖溢嗨技术服务中心
组织机构代码:
91441900MA538DGY82
报价
请来电询价
关键词
消费返利,消费全返,分销模式,代理模式,微三云,电商系统,软件开发,APP开发小程序开发,吴业联盟,020,乐享购,广告电商,全民拼购,2+1链动,共享购,NFT,数字产品,七人拼团
所在地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瑞和路1号2栋302室02
联系电话
13268813057
杨总监
13268813057
联系人
杨总监  请说明来自顺企网,优惠更多
请卖家联系我
13268813057

详细介绍

在这个消费者为王的时代,单纯靠广告宣传产品已经过时了。

 

现如今,越来越多人在线上购物,购物平台的评价功能也为消费者提供了分享购物体验的窗口。消费者逐渐养成购物前先看看消费评价的习惯,依据好评以及销量去决定是否要继续购物。

 

基于这一消费习惯,一种以消费者感受为中心的商业模式被推出,那就是近期很多人都在玩的——代言人+合伙人模式。

 

什么是代言人+合伙人模式?

 

简单来说,这是一个以开拓市场为核心目标的模式。该模式一共有两个选择,一是我购买平台的产品就可以成为代言人,获得代言人奖励,没有晋升机会。二是我购买了平台产品,将产品分享给朋友,让朋友也一起购买,我就可以成为销售员,获得销售员的奖励;如果我想晋升,我就要通过平台设定的条件,成为合伙人,获得合伙人的奖励;成为合伙人我还不满足,还想再晋升,那我就要通过平台设定的条件成为**合伙人,获得**合伙人的奖励,而**合伙人已经是*高的级别了,无法再晋升。

 

代言人+合伙人模式到底怎么玩?

 

身份制度介绍:

 

l 代言人:用户可购买指定商品成为代言人,享受按消费排名的代言人奖励。

l 销售员:已在活动购买商品的用户可成为销售员,分享他人购买商品,即可获取销售员奖励。

l 合伙人:销售员可通过平台设定的条件升级成为合伙人,可享受按成为合伙人的时间顺序排名的合伙人奖励。

l **合伙人:合伙人可通过平台设定的条件升级成为**合伙人,享受全平台营业所得奖励。

 

奖励分配:

 

l 代言人:平台不定期推出代言人活动,该产品销售所得营业额将抽取30%,奖励给排名较前的用户,越早参与活动的用户可获得的奖励越多

l 合伙人:平台销售产品获取营业所得,平台每个月都会从营业所得中抽取20%,奖励给平台招商前就成为合伙人的用户,越早成为合伙人的用户可获得的奖励越多 

 

如果说以上说明还不够清晰,我们可以举例具体分析一下。

 

举例1:

同一期代言人活动,该产品总销售额10亿,毛利就是3亿,平台将从3亿中抽取30%,选取三批用户分别享受毛利的10%,即:

l 第一批(前100名)代言人收入= 3亿×10%=3000万÷100人=30万/人

l 第二批(101-1000名)代言人收入= 3亿×10%=3000万÷1000人=3万/人

l 第三批(1001-10000名)代言人收入= 3亿×10%=3000万÷10000人=3000/人

 

举例2:

选取四批平台招商前成为合伙人的用户,分别享受平台总营业额5%的合伙人奖励。假设平台一年的总销售额为2000亿元,所有商品毛利率均为30%,平台一年就有600亿的毛利。

l 种子轮(前100名)年收入=600亿×5%=30亿÷100人=3000万/年/名

l 天使轮(101-1000名)年收入=600亿×5%=30亿÷1000人=300万/年/名

l C轮(1001-10000名)年收入=600亿×5%=30亿÷10000人=30万/年/名

l D轮(10001-100000名)年收入=600亿×5%=30亿÷100000人=3万/年/名

 

举例3:

平台一年的总销售额为2000亿元,所有商品毛利率均为30%。平台一年就有600亿的毛利。主管(包括**主管)、经理(包括**经理)、总监(包括**总监)均分平台毛利的15%,按职位区分,分配有所不同。

l 主管年收入= 600亿×3%=18亿

l **主管年收入= 600亿×3%=18亿

l 经理年收入=600亿×2.5%=15亿

l **经理年收入= 600亿×2.5%=15亿

l 总监年收入= 600亿×2%=12亿

l **总监年收入= 600亿×2%=12亿

 

为什么要给大家介绍代言人+合伙人模式?因为这一模式非常符合当今社会消费者的消费习惯,只有尊重消费者心理,遵从消费者的习惯,平台才能长远发展。以消费者体验为宣传重点的代言人+合伙人模式就非常符合时代的潮流。

 

顺应时代潮流去发展才能走得更远,淘宝是如此,天猫是如此,拼多多也是如此。

 

想要创业?想要当老板?那就用代言人+合伙人模式做平台吧!


关于东莞市松山湖溢嗨技术服务中心商铺首页 | 更多产品 | 联系方式 | 黄页介绍
成立日期2019年05月13日
法定代表人李旭枝
注册资本1000
主营产品小程序系统,拼团系统,抽奖系统,众筹系统,微商系统,门店系统,分红系统,7人拼团,10人拼团,盲盒系统,盲盒交友,代理商系统,云平台-电商系统,云视商-知识付费系统,供应链系统,超级app系统,开发人员150+,源头源码开发商。
经营范围数据处理;网络、光电一体化、物联网、数据处理、信息技术的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维修计算机、办公设备;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大数据资源服务;云计算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云平台网络数据处理和存储,大数据、计算机软硬件、网络系统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科技项目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简介专注于系统研发,免费帮助企业转型到线上,目前开发了五大产品线云平台,代理商,云视商,超级APP,供应链,致力于帮助企业做的更好更大,打造强大的生态闭环,APP小程序H5视频号公众号PC。东莞市松山湖溢嗨技术服务中心旗下品牌有“商二”“莞云”、“莞链”、“鸿云”“云前”、“微三云大数据”等,公司创立于2014年,是高新技术企业、双软认证企业,经历10年深耕,从4个人发展到如今400多人,年软件系统销 ...
公司新闻
顺企网 | 公司 | 黄页 | 产品 | 采购 | 资讯 | 免费注册 轻松建站
免责声明:本站信息由东莞市松山湖溢嗨技术服务中心自行发布,交易请核实资质,谨防诈骗,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法律声明  联系顺企网
提醒:因为软件开发行业无明确禁止法规, 该企业仅提供软件开发外包定制服务,项目需取得国家许可,严禁非法用途。 违法举报
© 11467.com 顺企网 版权所有
ICP备案: 粤B2-20160116 / 粤ICP备12079258号 / 粤公网安备 44030702000007号 / 互联网药品信息许可证:(粤)—经营性—2023—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