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返利,在如今的学术理论界和务实界有着极大的争议。
消费返利:消费者通过向商家购买商品或服务,由商家给予一定的返利,通过积分等方式累加和网络上记录,*后消费者凭借积分兑换城礼品或现金奖励,这是一种商家正常的营销手段以及让利方法。
对于消费返利是否能够成为永动、不间隙的积分共享平台,这个话题引出了不小的争议。
消费返利模式,没有哪一步法律、法规或规章有过明确界定,仍是停留在商业实务层面。
直到现在正经通知明确了——“消费返利积分”的机制。
以国家部委规章的立法形式,正式确立了“消费积分”的存在性,有效性以及合法性。
从此以规章的方式正式确立了“消费积分”的存在,以及可运用其商业价值,让企业经营实务有法可依。
既然已经确立了消费积分的存在以及使用,那么将其运用到电商平台当中,利用电商商业模式的形式进行。
我们就拿链动商业模式为例,当用户通过消费平台指定产品成为推广员,在每推荐一位用户消费成为代理之后即可从中获得一个直接推荐的“消费积分”,消费积分可直接进行消费抵扣,无论在商城任何消费都可以。
如果我们将线下再结合链动商业模式再运用消费积分呢?
通过线下门店的方式,发起消费返积分的活动,通过购买指定的消费返积分会员卡(其具有时效性),购买价格为199元的价格,就可以参与此活动成为其中的一员。
用户通过购买会员卡成为会员,之后便可以享受线下店铺所有的消费的9折优惠。
会员身份可以直接享受直推奖励,有着会员身份后每推荐一位新的用户成为会员都可以获得30消费积分奖励。
以会员身份每推荐三位用户购买礼包成为会员,即可成为上级“超级会员”,成为超级会员之后处理直推奖励,还可以直接先手见单奖励以及平级奖励。
见单奖励就是超级会员见证了一个用户在自己的团队当中成为了会员身份,即可获得70消费积分奖励。
平级奖励就是超级会员推荐进来的会员,当此会员推荐三位用户之后也成为了超级会员,那么前面的上级超级会员即可额外从平台获得10%的积分奖励。
其实整个模式对于用户而言:相对会更加吸引,因为所奖励的是以积分的方式,而积分则可以在其中的线下门店或者是线上商城进行全额抵扣,完全可以将积分当钱使用,既可以提高产品销量又可以将用户吸引到平台当中,增加用户粘性。
而对于商家而言:进入电商平台寻找客源,需要付出其中起码25%甚至更高的利润空间来寻找客源,而利用这款模式不仅仅只需要付出10%左右的利润空间,即可享受到平台所带来的客源。
而对于平台而言:每当有一个199的会员卡售出,平台*多支付直接推荐30积分、见单奖励70积分、平级奖励10积分,总共110积分。平台拿出这199当中的110给到用户这边,*后还剩下的89元就是平台的盈利。当用户数量起来之后,平台还可以对接广告商等其他增值服务。
详细资料,后台私信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