丨何为涉水产品?
所谓涉水产品指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凡在饮用水生产和供水过程中与饮用水接触的联接止水材料、塑料及有机合成管材、管件、防护涂料、水处理剂、除垢剂、水质处理器及其他新材料和化学物质。按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分类目录(2011版)》涉水产品分为六大类,分别是输配水设备,防护材料、水处理材料、化学处理剂、水质处理器、与饮用水接触的新材料和新化学物质,我市主要生产的涉水产品是输配水设备、水处理材料、以及水质处理器。
一、输配水设备
1、管材、管件
2、蓄水容器
3、无负压供水设备
4、饮水机
5、密封、止水材料:密封胶条、密封圈
以上产品一般来说,一个企业仅对该款产品的*小规格进行抽检、封样。
相关申请资料齐全,生产场所符合卫生要求后就可以对该产品不同规格实行一张批件管理。在监督检查中要关注原材料以及相关产品标签铭牌是否和批件上的内容一致,如果不一致,意味着该产品与批件不一致,属于无证产品。
其中密封胶条、密封圈浙江省内不发放卫生许可批件。
二、水处理材料
包栝活性炭、活性氧化铝、陶瓷、分子筛(沸石)、锰沙、熔喷聚丙烯(聚丙烯棉)、铜锌合金(KDF)、微滤膜、超滤膜、纳滤膜、反渗透膜、离子交换树脂、碘树脂等及其组件,实际使用中比较普遍的是熔喷聚丙烯(聚丙烯棉)、陶瓷、反渗透膜、膜超滤膜,这些都是净水器中用来过滤水的部件。
熔喷聚丙烯(聚丙烯棉)、陶瓷由于成份单一,不需要做卫生许可批件。矿化物及矿化物净水机因为检测困难,暂时也不申请卫生许可批件。
产品分别如下:
熔喷聚丙烯(聚丙烯棉),图中白色的为使用前的样子,黄褐色的为使用后的样子。此产品只需要有相应的检测报告即可,无需申领卫生许可批件。
该产品为陶瓷材质,与熔喷聚丙烯(聚丙烯棉)一样,作为净水器的部件之一,无需申领批件,但需提供检测报告。
反渗透膜
超滤膜及生产过程
反渗透膜、超滤膜都是净水器中决定净水器属性的产品,其孔径的大小决定了其过滤的效果,一般来说,反渗透净水器过滤后的水可以直接饮用,而超滤净水器过滤后的水一般还需要加热杀菌后饮用。作为净水器中的部件,反渗透、超滤膜都需要申领相应的批件,是不同款式、规格的产品,需要申请不同的批件,即一款产品一个批件。
三、水质处理器
按照净水器大小可以分为大型水质处理器和小型水质处理器。还有水质消毒器也属于水质处理器。所有净水器都需要申领卫生许可批件,其中除了小型水质处理器可以按照系列产品申领批件外,其他一个产品对应一个批件。
反渗透净水器
A系列产品:处理工艺相同、所用与水接触的材料材质相同、净水流量和额定总净水量相同,仅外观不同的系列产品;
B系列产品:水处理工艺相同,所用与水接触的材料材质相同,但水处理单元大小不同,净水流量和额定总净水量不同的系列产品。
四、卫生许可批件审批流程
申请单位提出涉水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申请,应提交下列材料:
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申请表;
生产能力审核意见;
产品卫生安全检验报告原件;
产品理化质量性能检验报告及其他有助于审批的资料。
其中生产能力审核是指通过对生产企业提交的技术资料的核对和卫生条件现场审核,根据产品配方(或产品结构图)、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清单核实生产企业是否具有相应产品的生产能力和生产企业卫生条件符合要求。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并告知其审批所需的期限。
涉水产品批件许可审查方式分需要技术评审和不需要技术评审两类。
1、不需要技术评审的涉水产品有:聚乙烯类(PE))、聚丙烯(PP,含PPR)、AS材质管材、管件、蓄水容器、机械部件、普通饮水机。
2、需要专家技术评审的涉水产品有水处理材料、水质处理器。一般每月一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同意后才予以发放卫生许可批件。
涉水产品是指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其含义是:凡在饮用水生产和供水过程中与饮用水接触的联接止水材料、塑料及有机合成管材、管件、防护涂料、水处理剂、除垢剂、水质处理器及其他材料和化学物质。
国家对涉水产品实行卫生许可制度,生产设计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单位,必须按规定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产品办理产品卫生许可批准文件,取得批准文件后,方可进行生产和销售,具有涉水产品检测的CMA 资质,可出具卫计委认可的涉水产品检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