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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共享购模式

更新:2025-01-13 09:00 编号:19243164 发布IP:113.77.161.97 浏览:42次
发布企业
东莞市微三云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商铺
认证
资质核验:
已通过营业执照认证
入驻顺企:
7
主体名称:
东莞市微三云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91441900MA538DGY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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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共享购,共享购模式,共享购系统,绿色消费积分,数字通证,通证积分
所在地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瑞和路1号2栋403室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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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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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顾问、软件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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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详细介绍

解析:共享购模式。

共享购模式有两种资产:共享值、共享积分。

用户在平台消费获得商家让利额的10倍共享值;商家获得2倍。

举例:

用户购买100元的商品

用户获得:100x10%x10=100(共享值)

商家获得:100x10%x2=20(共享值)

共享值没有实用的价值,共享值唯一的用途是转换为共享积分,共享积分可以交易,在平台流通,可以在二级市场交易,或者直接与商家交易。商家在平台开店需要缴纳500元的共享积分。

假设现在的共享积分1元/个,商家需缴纳500个积分;共享积分5元/个,那么需缴纳100个共享积分。

平台总发行39万共享积分,每天释放498共享积分

个人今日获得共享积分=个人共享值÷全网当日共享值x每日释放积分

举例:

用户拥有100共享值,全网当天有10000共享值,平台当天释放了498共享积分

个人获得:100/10000x498=4.98(共享积分)

共享积分的价值根据每天平台交易额开展起伏,依照当日释放出来使用价值总计,与共享值等价才行。消费者与商家交易后,消耗共享积分,而平台的共享积分是衡量发行,积分数量会越来越少,共享积分的价值也就越来越高,持有积分等于持有平台公认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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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2000年03月23日
法定代表人李旭枝
注册资本15766340569
主营产品小程序、公众号、APP开发、软件开发、分销模式、元宇宙(NFT)、数字藏品、定制开发、商城源码开发、新零售、营销模式、通证经济、数字经济
经营范围数据处理;网络、光电一体化、物联网、数据处理、信息技术的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维修计算机、办公设备;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大数据资源服务;云计算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云平台网络数据处理和存储,大数据、计算机软硬件、网络系统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科技项目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简介东莞市微三云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移动应用系统产业价值创造者!创立于2014年,拥有10年的互联网开发经验,是高新技术企业、双软认证企业,专注于移动应用系统研发和行业生态链建设的创新型科技企业。公司主营:免费提供各种商业模式设计、梳理;小程序、公众号、APP、H5、pc五网合一系统;标准化系统+各类软件系统定制开发;标准化、深度开发领域:云平台系统主要功能:商城、各种分销模式、最新拼团模式、秒杀、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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