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交电商的兴起,为许多商家、企业带来了新的商机。有些人甚至开始思考,能否将广告商也引入社交电商,通过一种和谐的机制让平台、广告商、用户三方共同获益。基于这一需求,“广告”+“社交电商”的全新模式——广告电商模式应运而生。
广告电商模式是一种结合了“社交电商+广告奖励”的新型商业模式,旨在让用户在购物的同时,获得奖券并将其转化为积分。积分可以进行消费或提取,使用户手中的积分“活过来”,从而达到用户、平台、广告主三方共赢的效果。
在消费板块中,用户在平台购物后,即可获得“广告券”,并通过观看平台对接的广告任务,将“广告券”转化为“积分”。这些积分可以在平台进行消费或提取流水。此外,在分享板块中,用户可以通过分享其他用户的购物行为来获得分享奖励,分享消费越多,奖励也越多,可兑换的积分也越多,*终可消费或提取的流水也越多。
此外,平台还设置了身份级别,包括G1、G2、G3三个级别。拥有200(含200以上)积分者称为G1;分享10个G1者称为G2;分享20个G1,其中有10个成为G2者称为G3。平台还设置了级别奖励,包括广告奖励和分享奖励,具体奖励内容和比例随身份级别的提高而提高。
通过以上规则,我们可以很直观地了解广告电商模式的运作方式。以一个用户拥有20000积分为例,每天可以获得1%的广告奖励=200元,每月可获得的广告奖励=20030=6000元,每年可获得的广告奖励=200365=73000元。通过严谨的运行逻辑,让平台、广告商、用户形成互惠互利的关系。在这个稳定的三角关系中,平台能够对接更多广告商,广告商能够获取更高的曝光度,用户可以通过观看广告赚更多的钱。
广告电商模式是一种全新的商业模式,将社交电商和广告奖励有机结合,达到用户、平台、广告商三方共赢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