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品中文标签鉴定-运输鉴定报告-GHS标签
危险公示标签(GHS标签)是用于标示化学品所具有的危险性和安全注意事项的一组文字、象形图和编码组合,它可以粘贴、挂栓或喷印在化学品的外包装或容器上。
危化品必须加贴标签
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在条目第十五条、第三十七条、第七十八条,从法律层面规定了我国关于危险化学品危险公示标签的强制性要求。
海关总署2020年第129号公告、原安监总局《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3号)以及原环保部《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等法规中也明确指出了危险化学品在进出口、危化品登记、新化学物质登记等环节需提供危险公示标签的强制要求。
我国现在关于危险公示标签的国家标准有《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15258—2009)、《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GB30000系列)、《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内容和项目顺序》(GB/T16483—2008)等。
GHS标签基本内容基本要素
化学品标识:1)包括化学品中英文名称、危险成分的名称;2)对于混合物应标出对其危险分类有贡献的主要成分名称及浓度(或浓度范围)。
象形图:1) 一种描述危险产品危险性质的图形;2)一共有9种象形图,为方块形状,颜色为白色背景、黑色符号以及红色边框。
信号词:1) 表明危险的相对严重程度的词语;2)分为“危险”“警告”和无信号词。
危险说明:1)描述危险性质的固定短语;2)GHS已为所有危险项别分配制定的危险说明。
防范说明:1)一个短语来说明建议采取的措施;2)包括预防措施、事故响应、安全存储、废弃处置四个部分。
供应商标识:1)包括生产商/供应商的名称、地址和电话号码;2)在我国需填写化学品生产商或生产商委托的24小时化学事故应急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