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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的商业浪潮:共享购消费返利积分模式

更新:2024-05-10 08:00 发布者IP:113.77.161.187 浏览:0次
发布企业
东莞市微三云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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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微三云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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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441900MA538DGY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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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共享购 商业模式 消费全返 消费返利 电商系统 嗨购
所在地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瑞和路1号2栋3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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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详细介绍

在这个互联网席卷全球,冲击全行业的时代,进行思维的变革,形成当下正确的观念,已经成为所有企业家不可避免,也必须功课的课题。而进行思维的变革就要要对这个时代进行充分的解读和了解,这才能我到正确的变革方向,正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只有当我们认识到了这些思维的重要性找到了思维的中心和关键点,然后企业追而寻之,方能成功,

新兴互联网产业化、所有产业互联网化,就是未来商业浪潮的两大主旋律。

互联网思维不仅是一个商业模式,也是一种全新的文化,是一种产业,一种新的思考战略角度。

现在有这么一个互联网商业模式,不仅契合了国家提倡的绿色消费返利积分,还可以实现平台、用户、商家三方共赢的消费增值模式——共享购模式。

现在老肖从共享购模式对平台(商家、用户)所能产生的效果、共享购模式逻辑、共享购模式例举、平台盈利点,这四个方向详细讲解共享模式


1、共享购模式对平台、商家、用户所能产生的效果

对于平台来说:1、在共享购模式商城里面的分销都是平台的虚拟资产进行的,不会触及分销红线;2、用户与用户、用户与商家之间的交易流水都不会经过平台,不会对平台造成流水太大的风险;3、平台、商家给用户的让利不会太大,不会产生任何泡沫。

对于用户来说:1、在共享购模式商城里面的消费,不仅可以全部返回甚至还有得赚;2、产品原价消费,并不会出现其他模式里产品价格虚高的情况;3、不需要特意的准备资金进行投入,只需要日常消费就行。

对于商家来说:1、入驻共享购模式商城,不需要缴纳高额加盟费,只用缴纳低额的保证金当做抽成进行抵扣即可;2、用户消费的金额不流向平台,直接到商家的账户;3、只要卖的商品够多也可以像用户一样挣钱。


2、共享购模式的逻辑

平台发行两种资产

一个是共享值,用户消费即可获得共享值,商家售卖产品也可以获得共享值。这个共享值只是一种消费金额的证明,不可消费、转赠、变现,只能用于共享积分的发放,每次发放共享积分之后都会扣除相对应价值的共享值。

用户每次消费可以获得让利部分十倍的共享值(消费金额×10%×10=用户所得共享值)

商家每次售卖商品可以获得让利部分二倍的共享值(售卖金额×10%×2=商家所得共享值)

另一个是共享积分,有着总发行量,每天固定发行,可以直接在商城根据当日的指导价进行消费抵扣,也可以在C2C交易市场进行转赠。

当天转换前的共享值-当日获得共享积分数×当日共享积分价值=个人消耗的共享值

当日个人共享值÷当日全网共享值×每日释放共享积分=个人当日获得的共享积分


商家所需要的事情

商家入驻平台时需持有一定价值共享积分作为保证金,当商家的共享积分数量低于0时,用户无法在该商家下单,需要在C2C交易市场进行购买。还有用户下单后,商家需扣除让利额等值的共享积分(用户消费金额×商家让利=商家所需要扣除相对应价值的积分)

用户的消费全返、消费增值

用户通过不断的参与消费,来获取足够的共享值,消费多少就可以获得多少共享值,再通过共享值来获得平台每天发行的共享积分。每天把获得的共享积分,通过C2C交易市场进行变现,就相当于每天获得价值多少共享积分,就可以把曾经消费的赚回多少,达到消费全返的效果。如果囤积一段时间,等C2C交易市场的共享积分价值上涨之后再变现,就可以达到消费增值的效果。


3、例举说明

假设:

平台设置10%的让利,商家入驻时至少需要持有价值500的共享积分作为保证金,共享积分的总发行量为972360个,每天晚上10点发行888个,三年发行完毕。

用户A在商家B消费了1000元,用户A获得了1000×10%×10=1000的共享值,商家B获得了1000×10%×2=200的共享值,商家B需要扣除价值1000×10%=100的共享积分。

若平台全网共有10万的共享值并且每个共享积分价值2元,那么用户A可以获得1000÷100000×888=8.88个共享积分,需要扣除8.88×2=17.76个共享值。

那么用户A还剩下982.24个共享值,可以继续参与明天发行的共享积分,如果用户A今天就直接把共享积分变现,那就可以获得17.76元,如果等到第二天共享积分价值上涨了再进行变现也是可以的。

如果有些用户非常看好共享积分的上涨趋势,也可以在C2C交易市场收购其他用户手上的共享积分,等共享积分的价值高了在出售出去。


4、平台的利润点在哪?

1、商家首次购买共享积分的保证金;2、C2C交易市场的手续费;3、平台自己售卖的商品;4、用户带来的流量是可以进行变现的。

需要了解更多共享购模式、消费全返、消费增值等相关信息或者其他方面的电商问题的读者,可以留联系方式私信小编


所属分类:中国商务服务网 / APP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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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2017年01月12日
法定代表人李旭枝
注册资本1000
主营产品专注于公众号商城开发,苹果+安卓app,H5网页开发,小程序开发,专页定制开发商业模式系统软件, 1.主营分销系统开发: 二级分销系统,分红模式系统(团队分红系统,股东分红系统,级差返利系统,区域分红系统),微商云仓系统,微商代理授权系统,复购模式系统,拼不中返利拼团系统,商家O2O系统,一条线排队返现系统,公排系统,直销系统,积分商城系统,签到+免费领面膜系统,扫码分销系统。 热门模式系统开发:即拼商城系统、光明新零售系统、拼团拼购系统、完美天使美牙系统,言蕾回春面具面膜系统,创客新零售系统。
经营范围商务信息咨询服务;计算机技术服务;计算机技术转让;网络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形象、企业营销策划服务;销售、网上销售:日用品、办公用品、服装;销售、计算机软件、硬件及配件。
公司简介目前旗下拥有“卖货系统、云视商系统、云平台”等多种产品营销矩阵,全面帮助企业经营移动社交电商和全渠道新零售,通过构建技术、资本、运营“三位一体”的整体服务输出方案,提升企业运营效率和盈利能力,赋能中小企业!公司注重集团化发展及品牌国际化。经历5年深耕,微三云先后投资的公司近20家,并在日本、香港等地区完成了商标注册,进一步延伸产业链和布局国际市场。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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