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联盟EAC认证
EAC认证背景
2009年11月27日,俄罗斯、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三国元首签署了包括《关税同盟海关法典》在内的9个文件,标志着俄白哈海关联盟正式成立,开启了三方经济一体化进程的步,海关联盟由2010年7月1日开始工作。
俄白哈海关联盟建成后,形成了一个拥有1.7亿人口,石油储量900亿桶,GDP总量2万亿美元,工业产值6000亿美元,农业产值1120亿美元,小麦产量占世界总产量12%,零售商品额为9000亿美元的次区域经济组织。为了消除原有的贸易技术壁垒,促进海关联盟贸易的自由流通,更好的实现统一技术监管,逐步整合海关联盟各成员国的安全技术要求,俄白哈三方制定了《关税联盟海关领土上属于强制性符合评定范畴的产品流通协议》,并于2010年7月18日批准了纳入海关联盟统一注册的认证机构和测试实验室的第319号决议,纳入该注册体系下的认证机构可以办理海关联盟认证证书。截至目前,海关联盟EAC认证适用于五个成员国:俄罗斯、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亚美尼亚和吉尔吉斯斯坦。
EAC认证类型
海关联盟EAC合格证 / 海关联盟EAC符合性声明
EAC认证要求
除部分法规需要工厂审核和送样外,部分可免审厂和测试为企业获得EAC认证。
EAC认证申请人要求
海关联盟EAC需指定海关联盟成员国境内的公司或其他注册法人作为认证申请人,且需要提供申请人的相关注册信息;
EAC认证资料
申请表(含申请人及制造商信息);
产品技术描述(含品名、海关编码、图片、技术参数及其他图纸等,视产品有所不同);
之前获得的证书及测试报告(如果有);
ISO体系证书(如果适用);
商业合同(针对单批次认证);
产品使用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