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服务 (VOC) -VOC检测
VOC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的英文缩写。普通意义上的VOC就是指挥发性有机物;环保意义上的定义是指活泼的一类挥发性有机物,即会产生危害的那一类挥发性有机物。
VOCs主要来源于石油化工、燃料涂料制造、溶剂制造、家具涂装与包装印刷等过程。VOCs能够参与大气环境中臭氧和二次气溶胶的形成,其对区域性大气臭氧污染、PM2.5污染具有重要的影响。大多数VOCs具有令人不适的特殊气味,并具有毒性、刺激性、致畸性和致癌作用。随着群众的关注度的提高,国家新颁布的一系列限制标准中,VOCs(VolatileOrganic Compounds)含量指标相较旧版本控制得更为严格。
VOCs的治理行业,在我国经历了三个阶段。2013年发布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大气十条》)与2018年发布的《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国发〔2018〕22号)是我国VOCs治理行业发展阶段的重要节点。目前到了该计划的收效之年,新政策的实施让我国VOCs治理行业进入到了快速发展的阶段,生态环境部印发《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的通知,反映了政府在贯彻和落实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的决心。 随着治理行业的不断发展,第三方服务机构也成为治理VOCs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特别是在末端治理的领域有着显著的作用。在《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第二十九条中,明确提出“2019年底前,完成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产品VOCs含量限值强制性国家标准制定工作,2020年7月1日起在重点区域率先执行”
标准 编号 | 标准名称 | 范围 |
GB 38508-2020 | 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 实施日期 :2020–12-01 | 水基型、半水基型、有机溶剂清洗剂。 |
GB 38507-2020 | 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 实施日期 :2021–04-01 | 溶剂油墨、水性油墨、 胶印油墨、能量固化油墨及雕刻凹印油墨。 |
GB 33372-2020 | 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 | 溶剂型、水基型、本体型胶粘剂。 |
GB 30981-2020 | 工业防护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 水性涂料、溶剂型涂料、无溶剂涂料、辐射固化涂料、粉末涂料。 |
GB 24409-2020 | 车辆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 水性涂料、溶剂型涂料、辐射固化涂料、粉末涂料。 |
GB 18582-2020 | 建筑用墙面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 水性墙面涂料、装饰板涂料。 |
GB 18581-2020 | 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 溶剂型涂料(含腻子)、水性涂料(含腻子)、辐射固化涂料(含腻子)、粉末涂料。 |
油墨中的VOCs(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一直都是环境污染物的重要来源之一。随着国家环保政策的实施,绿色制造、清洁生产、生态设计等等概念的推广实施。油墨VOCs检测标准就显得有些陈旧,不能适应适合现在环保政策的要求。于是,在中国轻工联合会的大力支持下,国家强制标准GB38507-2020《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正式修订发布,并于明年4月1号正式实施。作为VOCs检测第三方机构,第一时间学习GB38507-2020中*新修改及规定
适合VOCs检测的油墨种类
适合voc是检测的油墨种类主要分为溶剂油墨、水性油墨、胶印油墨、能量固化油墨、雕刻凹印油墨。其中溶剂油墨及水性油墨都可以分为凹印油墨、柔印油墨、喷墨印刷油墨、网印油墨。胶印油墨分为单张胶印油墨、冷固轮转油墨、热固轮转油墨。能量固化油墨分为胶印油墨、柔印油墨、网印油墨、喷墨印刷油墨、凹印油墨等。
二、油墨中vocs限量要求
1、溶剂油墨:凹印油墨≤80%,柔印油墨≤75%,喷墨印刷油墨≤95%,网印油墨≤90%;
2、水性油墨:凹印油墨≤30%,柔印油墨:用于吸收性承印物≤10%;用于非吸收性承印物≤30%,喷墨印刷油墨≤30%,网印油墨≤30%;
3、胶印油墨:单张胶印油墨≤3%,冷固轮转油墨≤3%,热固轮转油墨≤10%;
4、能量固化油墨:胶印油墨≤2%,柔印油墨≤5%,网印油墨≤5%,喷墨印刷油墨≤10%,凹印油墨≤10%;
5、雕刻凹印油墨:≤20%;
6、其他油墨及类似产品:≤95%。
三、油墨禁用溶剂清单
GB 38507-2020一共规定了17种禁用溶剂。这些溶剂作为有毒有害物的VOCs物质,是不允许人为添加到油墨制造的生产的。标准修订时,具有争议的乙醇和反应性活性单体也不予豁免。油墨中禁用vocs物质有苯、甲苯、乙苯、二甲苯、乙醇、异丙醇、正丁醇、丙酮、丁酮、乙酸乙酯、乙酸异丙酯、乙酸正丙酯、乙酸正丁酯、丙二醇、甲醚、4-甲基-2-戊酮和环已酮等。
四、油墨中VOCs检测方法
油墨中VOCs检测方法标准在此次修订中也得到了更新。该标准为GB/T38608-2020《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测定方法》。GB/T38608-2020规定了水合有机化合物的两种检测方法。以15%为标值,超过15%则采用差值法测定。小于或等于15%则采用气相色谱法测定。甲醛含量则可采用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来检测。
通过油墨VOCs检测标准GB38507-2020的修改和制定,我们可以严格限制油墨有毒有害原材料的使用,并且对油墨生产提出了合理的质量规范,也对环保油墨产业的提升有明显的推动作用。通过对油墨VOCs含量的控制,可以带动相关产业向低污染、高技术和高质量发展,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并与国外技术要求接轨。对油墨配方的改进提供了技术支撑,也体现了国家对环境、个人健康保护的大趋势,对国家经济的良性发展、绿色前行也有积极的意义
2021年4月1日,油墨行业一个非常重要的强制性国家标准——《GB 38507-2020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正式实施。按照该标准的规定,从这一天起,各油墨生产、销售企业,对于出厂状态的各种油墨,均需符合VOCs的标准要求,不得再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应的,各使用单位,也应该要求其供应商提供合规的油墨,并有权拒收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这是针对油墨行业的一个前所未有的强制性的标准文件。一、GB38507-2020《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标准出台的背景:
随着我国大气污染及雾霾形势日趋严峻,社会各界将环境治理和保护提上日程。VOCs作为形成PM2.5及臭氧的重要组分,必须重视对VOCs的管控。2018年6月,国务院印发的《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中强调,重点区域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鼓励各地制定实施更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打赢蓝天保卫战,事关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美丽中国”建设。《GB38507-2020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标准就是根据该文件,制定的强制性标准,正是在这一大背景之下,完成了标准的制定工作。
二、GB38507-2020标准的主要内容:
1,实施日期:2021年4月1日开始实施。
2,适用范围:
• 适用于出厂状态的各种油墨。
不适用于:
•印刷时用于调节油墨上机性能的添加剂,稀释剂等。
• 印刷时用到的洗车水等产品。
油墨分类:
• 按产品组成用的主要稀释剂差异分为溶剂油墨,水性油墨,胶印油墨,能量固化油墨,雕刻凹印油墨。
•水性油墨、胶印油墨、能量固化、雕刻凹印油墨为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油墨产品。
3,管控项目:
•总VOC;卤代烃;17项特定VOC。
4,包装要求:
•按本标准试验合格的油墨产品应在包装标志上明示所属油墨类别,符合低挥发有机物含量要求的可明示为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油墨产品。
5,禁用溶剂:
•禁用溶剂清单基于部分有机溶剂对整体及环境产生较大的危害,油墨产品在生产过程中不应人为添加:卤代烃,附录a中所列的溶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