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危险品进口报关关税查询 进口危险品拖车安全保障运输服务
捷贸通专注普通化工品/危险品进口报关清关,为客户提供广州口岸、深圳口岸、东莞口岸进口化工品/危险品进口清关通关服务;包括危险品堆位申请、商检报关、MSDS和中文标签审核、仓库储存、危险品拖车等一站式进口服务。
危险化学品般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等性质,对体、设施及环境具有较危害,其产、储存、使、经营、运输都有严格具体的规定。将危险化学品作为般商品申报,会因作员未按危险品规定要求进储存、运输,容易发危险,从对作员、产环境、设施设备等造成危害,甚可能对命财产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
检验检疫局提醒,进、出危险化学品,论是否需要通关单,均需按规定向检验检疫机构申报,其中进危险化学品须向报关地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出危险化学品须向产地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并提供相关资料,以免因进、出危险化学品续不齐被退运或滞留岸,造成经济损失。
发货前需要核实的事项:
1、发货前需要跟船公司确认清楚,船公司接不接,目的港码头愿不愿意接危险品,并准备危险品上船需要的资料。
2、危险品进口手续的办理,如办理危险品商检标签、准备好样品去商检局做危险品等级鉴定报告、危险品标签的备案等等,并提前准备好危险品清关单证,如危险品中文MSDS,装箱单,合同,发票,海运/空运提单,申报要素,中英文标签,危险特性分类鉴定报告等。
3、清关时间的控制,危险品到港后船公司一般只给5天的免柜期,正常清关时间需要1-3个工作日,总体上时间是比较紧张的,很容易因为资料提供不及时、不完全,导致清关延误,产生额外的费用。所以进口前就需要准备好文件,以便货物一到港就能安排清关。
上海率先试点进口危化品检验模式改革,释放哪些重要信号?
2022年11月25日,上海海关发布了《关于开展进口危险化学品检验模式改革试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根据海关总署要求,在上海海关试点推进进口危险化学品检验模式改革,进一步加强进口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012022年12月1日起,试行3个月
根据《通告》,此次试点工作自2022年12月1日起,为期3个月。先对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浦江海关申报进口的危险化学品实施试点,再根据试点情况逐步扩展至全部从上海海关所辖口岸进口的危险化学品。
02****审单验证+口岸检验或者目的地检验
根据《通告》,对进口危险化学品试点实施“****审单验证+口岸检验或者目的地检验”模式,根据危险化学品属性及其危险货物包装类型,对进口危险化学品分类设定检验的作业环节(地点)和比例。
结合通关报检要求和海关作业流程的信息,瑞欧科技就此次进口危险化学品检验模式改革要点整理如下:
1)进口检验范围:海关对《危险化学品目录》列明的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实施检验。
目前《危险化学品目录》*新版为2015年版,共列出2828项危险化学品。申报时可根据进出口商品的品名、别名和CAS号检索判断其是否属于危险化学品。
其中第2828项“含易燃溶剂的合成树脂、油漆、辅助材料、涂料等制品[闭杯闪点≤60℃]”为开放性条目。对于在前2827项中没有找到对应条目的,但其闭杯闪点小于等于60℃的液体制品,可能归入该项,具体以鉴定为准。
2)****审单验证:海关对所有进口危险化学品进行审单验证。
海关对于单证审核主要遵循“完整性、准确性、匹配性、一致性”四大原则,即系统申报信息和申报材料应确保其完整性、准确性、匹配性,同时系统申报信息与申报材料中的相关信息应保持一致性。
进口危险化学品涉及审查的单证材料主要如下:
进口危险化学品系统申报信息:进口危险化学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在报关时,应如实填报货物属性、检验检疫名称、危险货物信息(UN编号、危险类别、包装类别及包装UN标记)、目的地检验检疫机关等。
进口危险化学品申报材料:进口危险化学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报关时,应按照《关于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检验监管有关问题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29号)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3)口岸检验或者目的地检验:进口按实施环节分为口岸检验和目的地检验。
根据《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进口商品应当在收货人报检时申报的目的地检验。根据便利对外贸易和检验工作需要,进口危险化学品也可以在口岸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