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城平台不少钱怎么找流量?流量怎么来?花钱打造一个平台容易,关键是没有一个好的商业模式来起盘
那有没有这样一个模式,在保证平台流量高速增长的还能提高平台复购、活跃度
下面给大家介绍一个2022用的比较火爆的热门拼团模式“全民拼购”
新商业 / 新模式 / 新机会
全民拼购,参与即赚
“白拿”产品,还有机会获得多种奖励的新消费模式
什么是“全民拼购”?
【全民拼购】模式是结合了当下流行“社交电商”与“拼团玩法”,通过更人性化的奖励机制,将产品销售中的利润蕞大化让利于参与拼团的用户。激励用户参与、分享的也可带动平台产品销售,实现“多方共赢”的效果。
拼团活动满10人即开团
参与用户多种奖励机制
拼团玩法:
为提高品牌关注度,公司决定对部分产品进行限时特价优惠活动,规则如下:
用户可在平台自由选择100、300元、500元等产品价格的拼团活动,满10人后即开团,3人可中奖(买货成功),7人不中奖(买货失败)。
“无论成败,皆有所获”
1.可获得相应价格的产品或等值的购物币;
2.可获得(商品价格)100/%的“购物基金”;
3.可解锁5%的“购物金”(如有“购物基金”);
4.可获得(商品价格)10%的“分红积分”;
1.平台全额退回参与拼团的款项;
2.可获得(商品价格)5%的广告奖励;
注:解锁后的“购物金”到用户的零钱账户,可提现或消费;
用户若参与同一个拼购活动连续中奖3次(买到优惠商品),后续该用户继续参与该拼购活动则将连续10次不中奖,让其它用户也能有机会买到优惠商品!(温馨提示:此活动规则只针对用户参与的【同一个拼购活动】)
1.购物基金
获得“购物基金”,让你“白拿”产品!
举例:A用户参与“100元团“并中奖,可获得价值100元的商品和100元“购物基金”,后续参与拼团,每次可解锁出5%的“购物金”(可提现或消费)。
假设A后续参与了20次该拼团活动,且都没中奖,那么总共可解锁:20*5=100元的“购物金”,等于“白拿”了第/一次参与的那个100元拼团活动产品,还能获得“5*20=100元”的“(不中奖)广告奖励”,相当于该用户白拿了价值100元的产品还赚了100元的广告费;
2.分红积分
让您有机会获得平台持续的利润分红!
注:“分红积分”作为“参与平台利润分红的凭证”,不能提现为零钱或兑换商品,每月1-5号用户可以将积分转入/转出至“积分池”,6-24号则只能转入但不能转出“积分池”,25-30号为结算期,需“冻结积分池”,此时用户不能转入和转出“分红积分”,平台会根据“可分配利润”与“总分红积分”数进行加权分红。(另:每次转入“积分池”的数量必须为“整百”,分红结束后,积分不销毁,用户可继续参与分红。)
以“100元产品”的“10人团为例”,以下角色用户分别可获得如下奖励:
注:1.“团队奖励”与“区域奖励”为极差模式;2.“300元”和“500元”的拼团活动奖励按上述比例相乘即可。
收益参考(以100元拼团活动为例)
轻轻松松,赚取丰厚收益
还有“躺赚”收益——区域奖励
成为代理,坐享该区域用户拼单收益
从“消费者”到“消费商”
新用户参与,成为“3天有效期”的销售员,可享受推广收益;
老用户当天有参与,平台赠送“2天销售员有效期”,可享受推广收益;;
(举例:新用户A参与了某个拼团活动,总共可获得3天的销售员有效期。)
获得多种拼团奖励,零风险——“只赚不赔”的活动
如何升级总裁、总监、经理、主管?区域代理怎么做?规则如下图:
模式两点:
门槛极低,参与即赚
无参与门槛限制,所有用户均可参与活动,
并且参与拼团,无论中奖与否,均有所获。
资金安全保障
所有资金通过可信第三方专项存管账号(如微信·财付通),安全有保障。
可灵活参与
用户可自由参与不同价格(产品)的拼团活动,中奖后可自由选择产品或等值购物币。
可玩性极强
用户不仅可以获得现金奖励,还可通过“分红积分”,获得平台额外奖励的月度分红。
有机会“白拿”产品
中奖用户可获得100/%的“购物基金”,
后续参与活动可全部返回,等同“白拿”。
无泡沫,零风险
所有奖励均来源于产品销售的利润和品牌广告支出,无泡沫,零风险,合理合法。
奖励可即时到账
订单完成,奖励即可到用户零钱账户,用户
按照平台提现规则即可把零钱进行提现。
无收益封顶限制
无任何参与次数和收益封顶限制,秉承“越参与,越分享,越收益”的原则,多劳多得。
各类拼团模式系统开发抽奖拼团、拼购、拼商.....
2022热门商城模式
泰山众筹、链动2+1、分享购、嗨购、积分分红、共享购、一元天天换包......
系统优势:
1、多网合一系统、提供源码部署、支持二次开发、能独立掌控数据;
2、多种第三方支付通道对接、支持代收代付、费率低、安全指数高、灵活多变、避免受单一支付公司规则限制;
3、对接多家供应链公司,上万+的产品sku,产品丰富多样;
4、第三方资源对接,包括第三方广告、cps资源,助力平台资源变现;
5、多元化把布局、支持SaaS模式。
6、系统更新迭代速度快,平均月均更新2-3个版本;
10年软件开发公司,承接各类软件开发,协助梳理各种商业模式设计,小程序、公众号、APP、H5等多网合一(供应链、商城营销系统、商业模式、社交APP、直播、短视频、跨境电商、知识付费、NFT数字藏品、供应链系统)
需要了解详情的欢迎给小编留言,或者直接通过主页添加联系方式,看到会及时回复!!!
全民拼购模式更新功能及平台利润演算说明
一、全民拼购模式(模式亮点:同等价格多种产品同一个活动公排加速成团,加强了对中奖人的补偿和奖励)
①“10人团”中抽“3人”(团人数和中奖人数都可以自定义,可创建无限个活动)
②中奖者可获得:
A.(商品价格)100/%等值的产品/购物券; 支持10种展示产品或购物券,购物券名字可自定义
B.(商品价格)100/%的“分红积分”;享受每月一定比例的加权分红,分红积分名字可自定义,比例可自定义
C.(商品价格)100/%的“购物金”;比如参与100元的团中奖得100购物金,参与1000元的团得1000购物金。
D.(商品价格)获得5%的“购物金”释放可提现(前提是该用户拥有“购物金”,且奖励不超过“剩余的购物金”,比如参与100的团可以释放5元一次,参与1000元的团可以释放50元一次,看当次参与多少价格产品的团,比例可自定义);
E.(每次活动自定义金额比例)日分红:用户通过参团中奖可获得参与每日分红的个人分值,平台可根据昨日的中奖订单数计算出分红金额进行分红;每天晚上0点结算,针对昨日有中奖的用户根据中奖金额作为份额平均分红
F.(商品价格)赠送100/%消费积分:赠送商城积分,可用于积分商城或者其他方式变现
③不中奖者可获得:
A.(商品价格)5%的零钱奖励;比例可自定义
B.(商品价格)5%的“购物金”释放可提现;(前提是该用户拥有“购物金”,且奖励不超过“剩余的购物金”,比例可自定义)
C.(商品价格)赠送100/%消费积分:赠送商城积分,可用于积分商城或者其他方式变现
二、拼单规则说明
①“分红积分”作为“参与平台利润分红的凭证”,不能提现为零钱,每月1-5号用户可以将积分用户兑换产品或者转入/转出至“积分池”,6-24号则只能转入但不能转出“积分池”,25-30号为结算期,需“冻结积分池”,用户不能转入和转出“分红积分”,平台会根据“可分配利润”与“总分红积分”数进行加权分红。(另:每次转入“积分池”的数量必须为“整百”。)
②“购物金”可视为“待返金额”,如A用户获得了100个“购物金”,后续A参与继续拼团后,将以零钱形式返还“购物金”,直到返完为止。
③新用户参与,成为“1天有效期”的推广员;
用户当天有参与,平台赠送“1天推广员有效期”;
(举例:新用户A参与某个拼团活动,总共可获得2天的推广员有效期。)
④拼团隐藏规则:
当天第/一次参与拼团并且排位第/一,必不中;
(举例:A→B→C→D→E→…,蓝色为当天非首/次参团,红色为当天首/次参团,则C为此团的“不中奖人”。)
2.新人首/次参与且排位第/一,必不中;
(举例:A→B→C→D→E→F…,蓝色为当天非首/次参团,红色为当天首/次参团,绿色为新用户,则C为此团的“不中奖人”。)
连续中奖次数获得不中奖特权
规则:可设置连续中奖XX几次后,之后连续XX次必不中奖
4、累计中奖次数获得不中奖特权
规则:累计中奖XX次,之后连续XX次必不中奖
PS:建议后期不直接跟客户讲,属于操盘隐含规则,容易导致不中奖特权的人数过多,当绝大部分用户都获得不中奖特权时,即特权冲突时,平台可以提前两种规则:二选一
参团人均有不中奖特权,系统判定成团失败,拼团金退回系统自动重新开团,不扣减特权次数
参团人均有不中奖特权,系统判定成团照样成功,系统会自动随机中奖,必不中奖特权会失效)
购物金静态释放+动态释放:(即将上线,会产生泡沫,谨慎使用)
购物金按总余额每天释放**比例(如万分之三),参与拼团可以获得加速释放**比例每次的资格,具体后台可以设置。
三、系统规则功能:
订单管理:当未成团的订单后台也能看到
关联活动商品数可灵活添加:后台可自定义设置实物产品数量(蕞多10个)
手动开团:活动内可手动开团,虚拟用户填补成团人数开团
4、用户每日参团次数限制:活动内可限制用户每日参团次数;
5拼购订单明细:拼购应用后台订单管理可查看所有拼购订单,包括订单号、团状态、订单状态等;
对接区//块//链系统:分红积分转数字积分,数字积分转分红积分,区//块/链支/付退款原路返回
7、各种返利、分红、奖励分销比例参数灵活设置:蕞高可支持毛利30%或以上的产品均可用此模式
四、分销利润分配(按商品价格)
①推广奖励:举例,2级分销---一级2%,二级1%;
②店铺奖励:举例,等级由高到低分别为3%-2%-1%;
③区域奖励:举例,省代3%、市代2、区代1%;
五、前端产品/价格展示
前端直接展示“99元/299元/399元/599元…”拼团区,用户根据所选价格直接进入选择,可供选项有“A产品/B产品/C产品/购物券”,用户只能选其一。大额预存充值客户可以设置大额拼团区,比如万元区,5万元区,10万元区,50万元区,100万元区。
六、资金进出平台风控/平台资金利润演算说明
模式没有泡沫——资金进出平台利润演算说明(分为高利润产品3折以内和低利润产品6折2种情况)
案例一:产品成本3折以内——以100元团,10人中3人进行举例演算
平台进账:中奖3人,共收入300元
平台出账:
中奖3个人拿产品(或拿购物币兑换产品)成本3折,30元*3=90元
不中奖7个人,每人退回拼团金再返现金3元,共奖励21元
购物基金每人释放5%就是5元(假设之前都中过奖有购物基金余额),有10人拼团不管中奖不中奖均可以释放5%,共需要释放给用户提现成现金刚性兑付金额50元
每次开奖拿3%作为每月分红积分的加权分红(根据中奖金额的比值分红),本次开奖月分红池拨比9元
每次开奖拿出2%作为今/天的日分红奖金池,即本次开奖日分红池拨比6元
分销设置二级分销(一级2%,二级1%)、团队级差奖励(V1拿1%,V2拿2%),区域代理级差奖励(区级拿1%,市级拿2%),分销共拨比7%,即7元,10个人都有上级,总拨比70元
合计:出账总金额:246元
平台净利润=入账-出账=300元-246元=51元,就是平台每开奖一次就赚51元。
案例二:产品成本6折以内——以100元团,10人中3人进行举例演算
平台进账:中奖3人,共收入300元
1).中奖3个人拿产品(或拿购物币兑换产品)成本6折,60元*3=180元
2).不中奖7个人,每人退回拼团金再返现金2元,共奖励14元
3).购物基金每人释放3%就是3元(假设之前都中过奖有购物基金余额),有10人拼团不管中奖不中奖均可以释放3%,共需要释放给用户提现成现金刚性兑付金额30元
每次开奖拿2%作为每月分红积分的加权分红(根据中奖金额的比值分红),本次开奖月分红池拨6元
分销设置二级分销(一级1%,二级0.5%)、团队级差奖励(V1拿0.5%,V2拿1%),区域代理级差奖励(区级拿0.5%,市级1%),分销共拨比3.5%,即3.5元,10个人都有上级,总拨比35元
合计:出账总金额:271元
平台净利润=入账-出账=300元-271元=29元,就是平台每开奖一次就赚29元。
附:全民拼购的特殊玩法:特权玩法
全民拼购特权模式玩法:
一:规则
200元,10人中一人,不中奖奖励10元,会员累计中10次,连续200次必不中奖
二:资金流
支出:
不中奖奖励:9人共90元
产品1个加快递费:40元
分销奖励30元,一级1元二级0.5元,团队极差奖励董事1.5元/联创1元/合伙人0.5元,市代0.5元
三:每次开奖平台盈利:
200-90-40-30=40元,预留10元给中奖人做月分红,平台每开奖一次200元团赚30元
四:隐藏规则:
1.累计中10次,获得200次连续必不中
2.每天每人限参团5次
五:用户资金收益:
投入2000元(累计中10次)
收入:
1.拿走10个200元产品
2.累计200次必不中,每次10元,共2000元
3.累计中10次中间穿插有30次左右不中,赚300元
六:模式持续运行前提:
每天有一定新人进入
因为一个团里全是特权的人,系统判断成团失败,团解散金额退还并重新开团,如果不停的失败,会影响会员参团积极性
假设每次开团10人中1人,平台存量特权的人有1000人,那么没有特权的人至少要有100人,可以是累计中奖低于10次的人,也可以是200次特权用完继续参团的人,也可以是新进会员
七:特权玩法的特殊说明
1)这个模式有泡沫吗?
这个模式不会有泡沫和风险,如果是特权模式,平台都是盈利的,只是蕞后如果没新人进来,全部都是有特权的人,他就经常特权的人凑到一个团里导致经常成团失败,特权没用完的而已。
一直拼团失败,他们就不玩了,看看到时的情况,可以定制个功能,未用完的特权转换成什么东西,让他们不会亏很多,话说回来,只要团队长都通过分销赚到钱,就没什么话说了,这个模式,用户达到一定累计中奖次数,后续一两百次都是必不中的,用户是会疯狂地去参与拼团的,只要用户不怕拼团,不怕中奖,次数一多,团队长就是躺赚,毕竟很快又会有新模式吸引他们的注意力,到时新老模式做个怎么样的衔接转换,平台只要把会员量做大,账上有净利润,广告收益也有了,很多手段可以操作。
2)如何处理这些用不完的特权?会员有意见怎么办
两个思路:
一是到时上线一个更好玩的新模式活动专区,吸引会员的注意力,逐渐过渡到新模式
到时这些剩余特权可以定制一个功能转换成一个特定的分红股,平台后续新模式营收固定每天拿多少营业额或者广告收益的30%
**条 为了保障电子商务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电子商务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电子商务活动,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电子商务,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
法律、行政法规对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金融类产品和服务,利用信息网络提供新闻信息、音视频节目、出版以及文化产品等内容方面的服务,不适用本法。
第三条 国家鼓励发展电子商务新业态,创新商业模式,促进电子商务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推进电子商务诚信体系建设,营造有利于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推动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构建开放型经济方面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