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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解决异业联盟和O2O商家的难点?—共享购创新型模式

更新:2023-11-04 06:00 发布者IP:113.77.161.233 浏览:0次
发布企业
东莞市微三云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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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微三云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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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441900MA538DGY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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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嗨购,电商平台,电商平台软件,商业模式,基层技术,共享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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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瑞和路1号2栋4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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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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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详细介绍

异业合作、O2O电子商务,这两个词语针对做了融合线下推广商家平台的人都会不陌生。



因为互联网技术、销售市场导致电商行业的发展,很多平台开始逐渐涉及到线下推广,如:抖/音启动的本地生护服务物、某平台对接本地生活让实体店商为电子商务行业赋能等等。



所以导致融合线下推广商户的服务平台越来越多,通常一个店家就连接好多个平台,许多店家开始慢慢也不往客户推荐平台,只需连接好几个平台就可以了。



让商家只给用户介绍你一个平台?这并不可能。



所以有很多个想要做融合线下推广商户的客户都由于这种情况来咨询了我,那时小编想不到什么办法解决。



直至“共享购”模式的发生,“共享购”模式针对的不止是C端客户,甚至所有的B段门店、地区代理、代理商这些。



“共享购”模式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逻辑性?



无论C端客户在网上购物平台、线下推广店家交易消费,或是推荐进到平台上的用户交易消费,客户都能获得“共享值”。



即便是B端线下推广店家,只需有客户进到服务平台在线上店家消费交易,线下推广店家也能获得“共享值”。



这一“共享值”有什么作用?



平台会抽出商家盈利的10%,然后在让利的10%前提下给到10倍的共享值到客户,2倍的共享值给到商家。



这时候消费者能通过“共享值”来获取“共享积分”



举个例子:(个人共享值/全网共享值)×每日全网空投共享积分数量=个人每天获得的共享积分数量



假设今*日平台全网总共有10万的共享值,个人消费了1000元,商家让利10%,以每天空投888个共享积分为例。



个人获得共享值:1000元×10%×10倍=1000共享值



个人获得嗨贝:1000个人共享值÷100000全网共享值×888每日空投共享积分=8.88共享积分



商家获得共享积分计算:1000元×10%×2倍=200共享积分



注:1.商家入驻需持有价值500元的共享积分作为保证金;数量低于0时,消费者无法在该商家下单;



消费者下单后,商家需扣除让利额等值的共享积分;如上例,需扣除价值100元的共享积分数。



那么为什么要说共享积分是有增值空间的呢?



因为平台中,每日释放的共享积分是有限的,随着会员量的不断增加,商家让利的越来越多。那么共享积分的需求也会越来越大。消费的人越多,持有人越多,那么共享积分的价值会得到共识。



不论是C端的消费者或是B端卖家,不仅有着平台上的“共享积分”如同不仅有着服务平台的股权一样,都是会帮助平台提升销售额,来让自己手里“共享积分”的消费水平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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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2020年05月07日
法定代表人李旭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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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产品计算机服务和软件,营销软件,电商软件,源码系统,SaaS电商系统,APP/公众号/小程序定制开发,分销模式开发
经营范围大数据、计算机软硬件、网络系统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数据存储服务;网络、光电一体化、物联网、信息技术的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维修计算机、办公设备;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云计算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科技项目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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