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12日,工信部发布《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批)》(以下简称《达标管理目录(**批)》)和《达标管理目录限用物质应用例外清单》,目录内产品的生产企业需要在2019年3月12日起满足有害物质限量要求。2019年5月16日,中国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工信部联合发布《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制度实施安排》(以下简称《实施安排》),自2019年11月1日起,出厂、进口的列入《达标管理目录(**批)》的产品,需满足《实施安排》的要求。
适用产品范围:电器电子产品
测试标准:GB/T 26125
GB/T 26572中规定的有害物质限值如下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