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冻水果进口注意事项:
一定要单据齐全,单据信息准确无误。
进口冷冻水果(-18℃以下)不需要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入境时须提供出口国官方植物检疫证书,其上应注明货物经过冷冻处理(温度、持续时间等)。
包装要注明果园和包装厂名称、原产国、数重量等信息。
进口冷冻水果对卫生证书没有强制要求。
冷冻水果进口具体流程:
1、应了解拟进口的水果是不是在允许进口水果目录之内,具体可参考国家质检总局网站《中国允许进境水果种类及输出国家/地区名录》。
2、如果拟进口的水果在允许进口水果目录之内,应判断该水果品种是否允许从某口岸入境,目前口岸可以进口我国允许的所有进口水果品种。
3、进口水果之前,应先申请植检证。
冷冻水果进口注意事项:
1、水果包装箱上应标注或有标识注明水果名称、产地、包装厂名称或代码。
2、水果品种应与许可证许可的内容相符,数量不得超过许可的数量,不得夹带未经审批的水果种类。
3、水果应不带土壤、枝、叶以及中国关注的病、虫、杂草等危险性有害生物。
4、水果中的农药残留、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含量应符合中国国家标准。
5、办理输出国/地区官方植物检疫证书。
6、如果双边协议有特殊要求的,按双边议定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