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公司的简单快捷化让公司数量如雨后春笋普通,其数量之庞大在以前是无法想象的。成立的公司如此之多并不是全部都能够顺利的运营的,这种情况下部分创业者会选择注销公司,以往注销公司的流程都非常的繁琐时间跨度也非常久,为此国家推出了简易注销公司,我们就来看看简易注销公司相关内容。
简易注销公司适用对象
简易注销公司并不是适用于一切企业,需求企业满足两个条件,并且属于四种类型的企业,有八种情形不适用简易注销,有两种特殊情况不需求中止简易注销公告。
简易注销公司的两个条件:
1、企业在注册注销终了后未展开运营活动;
2、企业申请注销公司前无债权义务,需求先中止清算即可申请。
简易注销公司的四种类型:
1、注销企业为有限义务公司;
2、注销企业为非公司企业法人;
3、注销公司为个人独资企业;
4、注销公司为合伙企业。
简易注销公司不使用的八种情形:
1、申请注销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并触及国度规则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2、申请注销企业已被列入运营异常名录或者存在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申请注销企业其股权已被冻结或出质、动产抵押;
4、申请注销企业被国度刑事部门立案调查、司法辅佐、被予以行政处分、采取行政强迫;
5、申请注销企业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注销;
6、申请注销企业曾申请简易注销并曾被终止;
7、申请注销企业在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议规则在注销注销前须经批准的;
8、申请注销企业为非适用简易注销的四种类型的;
简易注销公司的两种特殊情况:
1、企业曾经被国度法院强迫清算或者柴丁宣布破产的;
2、有关企业清算组、企业管理人可持人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