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控制规范GB50325-2010
3.2 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
3.2.1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用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必须测定游离甲醛含量或游离甲醛释放量。
3.2.2 当采用环境测试舱法测定游离甲醛释放量,并依此对人造木板进行分级时,其限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18580的规定
3.2.3 当采用穿孔法测定游离甲醛含量,并依此对人造木板进行分级时,其限量应符合国家标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18580的规定。
3.2.4 当采用干燥器法测定游离甲醛释放量,并依此对人造木板进行分级时,其限量应符合国家标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18580的规定。
3.2.5 饰面人造木板可采用环境测试舱法或干燥器法测定游离甲醛释放量,当发生争议时应以环境测试舱法的测定结果为准;胶合板、细木工板宜采用干燥器法测定游离甲醛释放量;刨花板、纤维板等宜采用穿孔法测定游离甲醛含量。
3.2.6 环境测试舱法测定游离甲醛释放量,宜按本规范附录B 进行。
3.2.7 采用穿孔法及干燥器法进行检测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18580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