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电认证办理详解
申请时需提交如下材料:
(1)认证申请表,内容主要为企业基本情况、申请产品信息等;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法人实体的证明文件;
(3)申请单位和生产企业的ISO9001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有效性证明材料;
(4)商标注册证明;
(5)对于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需提交生产许可证;
(6)必需的产品描述资料,包括:产品使用说明书、生产工艺流程图、产品照片、关键元器件和材料清单、生产企业的生产设备、检测设备清单等;
(7)申请单位和生产企业不一致时,需提供委托生产协议、品牌授权、技术授权等可证明双方有效关系的材料。
申请单位在提交申请时,还可提交其他证明质量能力的材料,主要包括:
(1)3C等强制性认证证书;
(2)企业概况;
(3)产品售后服务承诺书;
(4)其他。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规划院(以下简称“规划院”)认证业务,是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的合格评定工作,业务领域涵盖自愿性产品认证及服务认证。该业务旨在为广电总局及广播影视行业的发展服务。
目前,规划院认证业务由规划院认证业务管理中心组织实施,并以“中国广电认证”作为产品和服务认证标志。“中国广电认证”是广播影视行业唯一的第三方产品及服务认证,获证机构经授权后有权使用“中国广电认证”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