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资源备案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从事旧货收购、销售、储存、运输等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旧货流通的有关规定。
回收可采用上门回收、流动回收、固定地点回收等方式。可再生资源回收运营商可以通过互联网与居民和企业建立信息互动,实现方便快捷的回收服务。
商务主管部门是再生资源回收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再生资源回收收产业政策、回收收标准和回收收行业发展规划。发改部负责研究提出促进再生资源发展的政策,组织实施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和产业化示范。
公安机关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的治安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的登记管理和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内的监督管理。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可再生资源回收过程中的环境污染防治,依法处罚违反环境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建设和城乡规划行政部门负责将可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纳入城市规划,依法查处、清理和整改违反城市规划和建设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再生资源备案
再生资源,这里主要是指社会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可以利用的各种废旧物资,其中包括企事业单位生产和建设中产生的金属和非金属边角废料、废液,报废的各种设备和运输工具,城乡居民和企事业单位出售的各种废品和旧物。
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是资源综合利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坚持勤俭、厉行节约、合理利用资源、减少环境污染和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措施。
再生资源备案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登记备案证办理基本资料与条件:
1.营业执照照片、2.法人身份证、3.申报人、4.申报人职务、5.申报人电子邮箱
6.企业总资产、7.固定资产原值、8.固定资产净值、9.从业人数,10.技术人员
11.营业面积、12.营业网点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