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C自我声明是什么意思
2018年6月15日,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认监委联合签发了2018年第11号《关于改革调整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及实施方式的公告》,推出了3C自我声明评价方式,作为深化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制度改革的重要措施。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3C自我声明仍然属于3C认证,只是一种新型的3C认证的评价方式。按照旧有的3C认证方式,企业需要向认证机构提交申请,认证机构安排样品检测和工厂检查,都完成后才能发证。而3C自我声明方式直接绕过了认证机构,企业不用再向认证机构提交申请,但仍需找有相关资质的实验室进行检测并合格,在认监委开发的“强制性认证产品符合性自我声明信息报送系统”中提交各种技术文件,进行申请备案。符合要求的,该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带有二维码(可扫描查询)的“强制性认证产品符合性自我声明”,拿到了这个3C自我声明,就代表企业已完成了3C认证。
采用这种新型的3C自我声明的评价方式,不用再向认证机构支付申请费、注册费、验厂费等费用,客观上大大降低了企业初次申办和每年维护认证的成本,减轻了企业主体的经济负担,有利于企业轻装上阵,更好的参与市场竞争。
二.3C自我声明的分类
3C自我声明分为A类自我声明模式和B类自我声明模式,两者的区别在于对进行样品检测的实验室资质要求不同,A类只要求有CNAS和CMA资质的实验室即可,B类则要求是认监委授权的3C实验室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