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总工会关于实施2021年小微企业工会经费(筹备金)支持政策的实施细则》的规定,2021 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微企业工会经费(筹备金) 实行全额返还的支持政策。享受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的条件和流程:
(一)返还条件
申请工会经费(筹备金)返还的企业应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或《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的规定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小微企业名录,符合小微型企业划型标准的企业;
2.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开设工会独立银行账户的小微企业。
(二)返还流程
1.提交申请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按照隶属管理及“先征收后返还”的原则,填报《海南省小微企业工会经费(筹备金)返还申请表》,向所属上级主管工会提出申请。
跨地区缴费的小微企业按照隶属管理及经费归属的原则先征收后返还。
申请工会经费(筹备金)返还需要提供的材料:
(1)工会法人资格证书;
(2)成立工会批复文件;
(3)工会经费(筹备金)缴费证明;
(4)工会账户开户许可证;
(5)海南省小微企业工会经费(筹备金)返还申请表;
(6)其他相关材料。
未建立工会组织的小微企业,按照规定申请成立工会后,可向其上级主管工会申请工会经费(筹备金)返还。
2.审核及退费
上级主管工会负责工会组建工作部门根据企业工会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单位在《申请表》上签字确认,经分管领导签批后,由上级主管工会财务部门将申请经费返还至企业工会账户中。涵盖到联合工会的小微企业由联合工会统一申请,经费返还至联合工会账户中。已分成报解差额部分的工会经费,向上一级主管工会申请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