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管的专胜任能力一直是协会关注的要点之一,不少机构都曾收到协会的反馈意见,要求提供履职高管的胜任能力证明材料。那么高管需要提供什么材料来证明自己的能力呢?
私募基金高管的范围及数量
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管理人员通常包括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合规风控负责人、财务负责人以及实际履行上述职务的其他人员。
根据中基协的要求,私募管理人应当至少设置2名高管,一名为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一名为合规风控负责人。这既是私募管理人高管岗位的低配置,也是为常见的高管岗位设置模式。但是在实务中,往往遇到一些复杂的情形,需要充分考虑各方(如股东与股东之间、股东与团队之间)诉求,在不违反高管兼职及其他任职资格前提下,妥善安排高管人员与数量。
合规风控负责人胜任能力要求
根据《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须知》“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业务相关工作人员应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和专胜任能力。负责私募合规\风控的高管人员,应当独立地履行对内部控制监督、检查、评价、报告和建议的职能,对因失职渎职导致内部控制失效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关责任。申请机构负责投资的高管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投资能力。”
风控负责人能力要求
风控负责人的履职能力一般从三个方面核查:
①专背景(法律专/财会/金融/证券专);
②过往工作经历(任职机构、岗位、工作内容)
③证明材料。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风控负责人能力要求
1、至少3年在相关私募公司担任过风控经理,5年以上的风控相关工作经验(包括不限于风控、审计、融资风控、法务等);
2、在风控经历过程中至少有3年的证券风控经验,可以提供出证明材料;
3、当1和2要求略微不能满足,名校的毕业证书、法务专、从业资格证等等都可以作为加分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