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货方式说明:
1、将商品装箱,估量尺寸及重量。(实际运送外箱尺寸及重量,集货仓库收货人员点收时将重新过磅,度量及再次确定产品类别)
2、连络业务窗口,确定托运价格。
3、大台北地区,由本公司派专车至府上取货,取货时当场收费。
4、非大台北外全台各县市委派宅急便收货或请自行寄件到集货处,货品到达集货处后将过磅计费,以ATM转帐。
处理后方可进口的物品:
1、纺织品,如成衣,数量超过一定限度,则物品本身需加以破坏使之无使用价值后可以入口。
2、鞋类经破坏后可以进口,或以单只形式进口。
外包装注意事项:
1、快件外包装(箱子,袋子,胶带,编织袋)必须是中性的,即不应出现“MADE INCHINA”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等等中英文字样。也不要出现大陆商标和大陆产地标签。
2、每票重量不应超过10KGS。此要求与件数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