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NP简介(Cosmetic Products Notification Portal)
根据新欧盟化妆品法规(EC)No1223/2009第13条规定,有关化妆品的资料,都需要在CPNP通报系统进行通报。而从2013年7月11日开始,化妆品都需强制通过CPNP通报方可在欧盟上市销售,但成功通报并不等同于有关产品可满足所有其他(EC)No1223/2009法规的要求。一些已输入资料将会以电子方式提供予所有有关机构,主管机构(用于市场管理,市场分析,评估和消费者信息),成员国建立的国家毒害管理中心或类似机构。出现事故时,国家毒害管理中的工作人员能在几秒之内从数据库中存储的信息中看到该成品的成分,主管机构也能容易地获取欧盟市场上所有化妆品的信息,以实施市场管理。
谁需要做CPNP?
根据法规(EC) No1223/2009第13条要求责任人,以及在特定情况下,将由化妆品分销商通过CPNP提交他们将在欧盟上市或可能上市的产品的相关信息。欧盟责任人和欧盟分销商都需做CPNP通报。
简言之,需要做CPNP通报的是:责任人(EEA内的化妆品生产商、将化妆品输入EEA内的进口商)、EEA内的化妆品分销商。
做CPNP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常规化妆品CPNP通报所需提供信息:
(1)欧盟责任人信息及联系人信息;
(2)化妆品品牌/名称及产品详细配方;
(3)产品标签照片;
(4)包装的照片;
(5)原产国(从哪里进口至EEA);
(6)将要销售的成员国市场。
特别注意:含纳米材料的,每种纳米材料的通报内容包括:
(1)识别方法和名称(IUPAC)、CAS号码、EINECS或ELINCS号码,非专利商品名;
(2)规格,包括粒子尺寸、物理和化学特性;
(3)对每年投放市场的纳米材料的数量估计;
(4)毒性资料;
(5)在相关类型化妆品中使用的安全数据;
(6)合理可预见的暴露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