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CC(FederalCommunicationsCommission,美国联邦通信会)于1934年由COMMUNICATIONACT建立是美国的一个独立机构,直接对国会负责。FCC通过控制无线电广播、电视、电信、wei星和电缆来协调国内和国际的通信。涉及美国50多个州、哥伦比亚以及美国所属地区,为确保与生命财产有关的无线电和电线通信产品的安全性,FCC的工程技术部(OfficeofEngineeringandTechnology)负责会的技术支持,同时负责设备认可方面的事务。许多无线电应用产品、通讯产品和数字产品要进入美国市场,都要求FCC的认可。FCC会调查和研究产品安全性的各个阶段以找出解决问题的好方法,同时FCC也包括无线电装置、的检测等等。
申请FCC-ID 需提供以下资料:
1. 申请方的名字, 产品名, 型号, 地址, 电话, 传真, 联系人及其职位
2. 针对发射部分,发射的基波频率(提供使用的频段)
3. 申请方的FCC的注册号码(FRN).
4. FCC-ID包括Grantee Code 公司代号 (3位字母或数值),
及产品的代号 (1-14位字母或数值)
5. FCC label 位置FCC label 位置及其规格.
6. 简单的工作原理,功能描述
7. 原理方框图
8. 电路图
9. 简单的使用说明
根据美国联邦通讯法规相关部分(CFR47部分)中规定,凡进入美国的电子类产品都需要进行电磁兼容认证(一些有关条款特别规定的产品除外),其中比较常见的认证方式有三种:Certification、DoC、Verification。这三种产品的认证方式和程序有较大的差异,不同的产品可选择的认证方式在FCC中有相关的规定。其认证的严格程度递减。针对这三种认证,FCC会对各试验室也有相关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