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汽车电机GB18488-2015标准协议要求
7 标志与标识
7.1 引出线和接线端
驱动电机及驱动电机控制器各动力线或接线端应有明显的标志。驱动电机各相动力线或接线端的标志应符合GB1971的规定;驱动电机控制器动力输入接口的正、负两极,分别用“+”“一”标志,驱动电机控制器与驱动电机各相对应的动力线或动力接线端,应与驱动电机各相动力线或接线端的标志一致。
7.2 电机铭牌
电机铭牌宜包括如下信息:
a)制造厂名;b)型号、编号、名称;c)主要参数:额定电压、持续转矩、持续功率、相数、工作制、峰值转矩、峰值功率、高工作转速、绝缘等级、防护等级。
7.3 控制器铭牌
控制器铭牌宜包括如下信息:
a)制造厂名;b)型号、编号、名称;c)主要参数:工作制、相数、持续工作电流、短时工作电流、防护等级。
7.4 危险警告
驱动电机及驱动电机控制器应在醒目的位置按GB2894的规定设置“当心触电”的警告标志,并在“当心触电”的警告标志旁边注明必要的安全操作提示。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驱动电机及驱动电机控制器型号命名
A.1 驱动电机型号命名
A.1.1 驱动电机型号组成
驱动电机型号由驱动电机类型代号、尺寸规格代号、信号反馈元件代号、冷却方式代号、预留代号五部分组成。
A.1.2 驱动电机类型代号
KC——开关磁阻电机;
TF——方波控制型永磁同步电机;
TZ——正弦控制型永磁同步电机;
YR——异步电机(绕线式);
YS——异步电机(鼠笼式);
ZL——直流电机。
其他类型驱动电机的类型代号由制造商参照GB/T4831进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