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企业标准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六条: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企业的生产标准须报当地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标准化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企业生产产品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应当制定相应的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企业标准由企业组织制定(农业企业标准制定办法另定)并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备案。
办理材料
1、企业产品标准备案表(一式三份);
2、企业产品标准文本(一式五份);
3、企业产品标准编制说明(一份);
4、企业产品标准必要的实验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属食品类企业标准的,应进行技术审查,并附《海南省食品企业标准技术审查纪要》一式两份)。
企业产品执行标准备案
关于软件企业申请企业标准的所需资料明细: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代码证复印件
3、生产产品的产品说明书一份,(中文说明)
4、产品检验报告(产品技术要求,技术项目,各类应用项目等;)
办理流程:
编制标准(做编写过程中的记录)→审核→根据企业标准做测试报告→填写申请资料→相关单位提交备案→受理之后5个工作日内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