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3牌号为Q345、Q390、Q420和Q460钢的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和碳当量应符合表6的规定。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可供应其他牌号或化学成分的钢管。
5.1.4当需方要求做成品分析时,应在合同中注明。成品钢管的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222的规定。
5.2 制造方法
5.2.1 钢的冶炼方法
钢应采用电弧炉加炉外精炼或氧气转炉加炉外精炼方法冶炼。
经供需双方协商,也可采用较高要求的其他方法冶炼。需方指定某种冶炼方法时,应在合同中注明。
5.2.2 管坯的制造方法
管坯可采用连铸、模铸或热轧(锻)方法制造。
连铸管坯应符合YB/T4149的规定;热轧(锻)管坯应符合YB/T 5222的规定;模铸管坯可参照热轧(锻)管坯的规定执行。
5.2.3 钢管的制造方法
钢管应采用热轧(扩)或冷拔(轧)无缝方法制造。需方指定某一种方法制造钢管时,应在合同中注明。
5.3 交货状态
5.3.1热轧(扩)钢管可以热轧(扩)状态或热处理状态交货。需方要求热处理状态交货时,应在合同中注明。
5.3.2冷拔(轧)钢管应以退火或高温回火状态交货。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冷拔(轧)钢管可以冷拔(轧)或其他热处理状态交货。
5.4 力学性能
5.4.1 拉伸性能
交货状态钢管的纵向拉伸性能应符合表7的规定。
5.4.2 冲击
5.4.2.1牌号为Q345、Q390、Q420、Q460质量等级为B、C、D、E的钢管,当外径不小于70mm,且壁厚不小于6.5mm时,应进行纵向冲击试验,其夏比V型缺口冲击试验的试验温度和冲击吸收能量应符合表7的规定。冲击吸收能量按一组3个试样的算术平均值计算,允许其中一个试样的单个值低于规定值,但应不低于规定值的70%。
5.4.2.2表7中的冲击吸收能量为标准尺寸试样夏比V型缺口冲击吸收能量要求值。当钢管尺寸不能制备标准尺寸试样时,可制备小尺寸试样。当采用小尺寸冲击试样时,其小夏比V型缺口冲击吸收能量要求值应为标准尺寸试样冲击吸收能量要求值乘以表8中的递减系数。冲击试样尺寸应优先选择较大的尺寸。
5.4.2.3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其他牌号钢管也可进行夏比V型缺口冲击试验,其试验温度、试验尺寸、冲击吸收能量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5.5 工艺性能
5.5.1 压扁
对于外径大于22mm~600,且壁厚与外径比值不大于10%的10、20、Q345、Q390牌号的钢管应进行压扁试验。压扁试验平板间距H按式(1)计算。压扁试验后,试样上不应出现裂缝或裂口。
式中:
H——平板间距,单位为毫米(mm);
S——钢管公称壁厚,单位为毫米(mm);
D——钢管公称外径,单位为毫米(mm);
α——单位长度变形系数,10钢取0.09;20钢取0.07;Q345、Q390取0.06。
5.5.2 扩口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对于外径不大于76mm且壁厚不大于8mm的10、20和Q345牌号的钢管,可做扩口试验。扩口试验顶芯锥度为30°、45°、60°中的一种。扩口后试样的外径扩口率应符合表9的规定,扩口后试样不应出现裂缝或裂口。
5.5.3 弯曲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外径不大于22mm的钢管可做弯曲试验,弯曲角度为90°,弯芯半径为钢管外径的6倍,弯曲后弯曲处不应出现裂缝或裂口。
5.6 液压
5.6.1钢管应逐根进行液压试验。试验压力按式(2)计算,大试验压力不超过19.0MPa。在试验压力下,稳压时间应不少于5s,钢管不应出现渗漏现象。
式中:
P——试验压力,单位为兆帕(MPa),当P<7MPa时,修约到接近的0.5MPa;当P≥7MPa时,修约到接近的1MPa;
S——钢管的公称壁厚,单位为毫米(mm);
D——钢管的公称外径,单位为毫米(mm);
R——允许应力,取规定下屈服强度的60%,单位为兆帕(MPa)。
5.6.2 供方可采用以下一种无损检测代替液压试验:
a)用涡流检测时,应符合GB/T7735-2016中的验收等级E4H或E4的规定;
b)用漏磁检测时,应符合GB/T12606-2016中验收等级F4或ISO 10893-1的规定。
5.7 表面质量
钢管的内外表面不应有目视可见的裂纹、折叠、结疤、轧折和离层。这些缺陷应完全清除,清除深度应不超过公称壁厚的下偏差,清理处的实际壁厚应不小于壁厚所允许的小值。不超过壁厚下偏差的其他局部缺欠允许存在。
5.8 超声检测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钢管可进行超声检测,验收等级为GB/T5777-2008中L4。
5.9 镀锌层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钢管可镀锌交货。当钢管镀锌交货时,镀锌层的相关要求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