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口食品
1.普通食品进口,进口企业应当持外贸合同,invoice,箱单,提单等必要的凭证和相关批准证明文件向报关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2.若进口动植物源性食品,应根据产品不同要求提供相应的《动植物检验检疫许/可证》、外商出口国出具的检验检疫证/书、卫生证/书、原产地/证等。
3.若进口预包装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的,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等,且报检时需要提供食品中文标签样张和外文原标签及翻译件。
4.若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进口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进口商应当向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安全性评估材料
5.凡以品名义进口的进口食品,必须报国家食品监督管理局审批合格取得《进口食品批准证书》后方能进口。
食品进口流程 : 签定合同-抽换单-报关预录-三检-商检(法定商检货物)-抽检送检-单证放行出税单-交纳税金-查验(属于抽检定查验)--电子放行-提货
附:进出口食品标签申请需要资料:
1出口企业卫生许可证,
2产品生产商或经销商营业执照,
3该产品在生产国(地区)的允许销售的证明或原产地证明,
4商标授权使用书或授权加工书,
5标签所标注内容的说明材料,
6食品标签的样张5套,难以提供样张的,可提供有效照片,或者扫描打印样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