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1.真实申请材料。
2.遵守境内外法律规定。
3.境外企业中方负责人向驻外使馆报到登记。
4.向原备案或核准的商务部或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报告境外投资业务情况、统计资料,以及与境外投资相关的困难、问题,并确保报送情况和数据真实准确。
一般来说,办理ODI备案需要的文件如下(不同地区略有差异,请以当地主管机关要求为准):
1、境外投资备案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有关补充材料,如
①相关章程(合同、协议)
②董事会决议
③新经审计报表
④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包括:尽职调查、可研报告、投资资金来源情况的说明、投资环境分析评价等)
⑤并购类前期报告表
⑥真实性承诺书
涉及境内投资主体名称变更等其他情形时:
1. 原《证书》复印件;
2.《境外投资申请表》;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该变更事项说明。
境外投资事项属核准类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