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7年8月7日由韩国通信委员会发布的2008-108文件正式宣布,韩国通信委员会(KCC, Korea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将取代韩国前信息通信部(MIC, Ministry of InformationandCommunications)。KC认证为电信设备和产品的强制性认证,根据韩国《电信基本法》和《无线电波法》的实施。韩国通信委员会负责电信产品的管理,其授权韩国无线电研究所(RRA,无线电研究机构)为实施特定产品认证的认证机构。KC经韩国前MIC认证和认可实验室的符合性检测,RRA颁发的型式认证证书。
KC Mark Certification Products List(KC认证产品目录)根据《韩国电气用品安全管理法》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电气产品安全认证分为强制性认证及自律(自愿)性认证两种。
强制性认证是指:属于强制性产品中的所有电子类产品必须获得KCMark认证后才可以在韩国市场上销售.每年需要接受工厂审查和产品抽检测试。
自律(自愿)性认证是指:属于自愿性产品中的所有电子类产品只需测试获得证书,不需要接受工厂审查。证书有效期为5年。
申请KC Mark认证需要提交的技术资料
1、安全认证申请书 (Application Form)
2、产品说明书(韩文版) Product descriptions (or User's Manuals) : KoreanVersion
3、零部件清单 (List of critical components)
4、绝缘材质目录(指定产品)
5、产品电路图 (Circuit Diagram)
6、代理授权书(通过代理申请时)(Letter of authorization)
7、Marking 标签(Marking Label)
8、工厂调查表 (Questionaire)
9、变压器详细规格书 (Specification of Transformer)
10、准备样品(样品数量取决于产品种类)(Products)
若一种产品由几个独立的工厂生产时,产品是同一型号,几个工厂都应取得认证标志。海外生产厂家可以直接申请或者授权韩国当地的代理机构和代表厂家申请。
KC认证工厂审查
KC第1试验工厂检验认证要求:
韩国安全法在收到申请后,需要对工厂进行第1次授权的工厂检查。
根据工厂质量控制体系法律项目的安全要求,初步评估涉及的方面有:
工厂应根据产品认证,对认证机构一致的样品认证产品进行检验和工厂质量保证和生产能力要求。根据相关法律和韩国检测实验室(KTL)韩国安全认证的相关规定,贵工厂应具备以下文件化的程序或规定,应满足工厂质量管理和产品质量控制的要求:
1产品变更控制程序(例如:认证变更报告通过认证机构后,应严格按照技术文件的要求向相关部门进行变更,以保证未批准的认证产品变更的正确实施。变更、认证标志不适用于产品变更)
2文件和信息控制程序
3质量控制程序{记录应包括至少3年的记录保存期(仅包括采购、操作和日常检验记录)}
4常规测试和验证测试程序。
5不合格品计划的控制。
6关键部件和材料的检验或验证程序
7内部质量审核方案
8检测工艺作业指导书、设备操作规程、管理系统等程序应至少保持以下质量记录,以确认工厂确实对所有生产和生产测试进行了检测,质量记录应真实有效
9产品常规测试及验证测试记录;对供应商提供的关键部件和材料/记录进行进货检验和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