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欧盟法规《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REGULATION concerning the Registration,Evaluation, 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Chemicals)的简称,是欧盟建立的,并于2007年6月1日起实施的化学品监管体系。
这是一个涉及化学品生产、贸易、使用安全的法规提案,法规旨在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安全,保持和提高欧盟化学工业的竞争力,以及研发无毒无害化合物的创新能力,防止市场分裂,增加化学品使用透明度,促进非动物实验,追求社会可持续发展等。REACH建立了这样的理念:社会不应该引入新的材料、产品或技术,如果它们的潜在危害是不确知的。
限制物质
即REACH 法规附件17,是对某些危险物质、配製品和物品製造、投放市场和使用的限制,是物品除SVHC以外的重要工作内容,2009 年6 月1 日欧盟关于限制物质旧的监管条例76/769/EEC 指令废除,所有相关条例被归入REACH法规统一执行。任何物质,不管是其本身或含在配製品、物品中,只要该物质的使用对人类健康和环境具有不可接受的风险,都必须在欧盟范围内进行限制,对于限制含量,附件17中有明确规定。
什么是SVHC
根据REACH法规57条,具有以下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危险特性,而引起高度关注的物质:
(1) 第1类,第2类致癌,致畸,具有生殖毒性的物质,即CMR1/2类物质;
(2) 持久性,生物累积性和毒性的物质,即PBT物质;
(3) 高持久性,高生物累积性的物质,即vPvB物质;
(4)具有内分泌干扰特性、或具持久性、生物累积性和毒性、或具高持久性、高生物累积性但不符合2、3两项的标准,有科学证据证明对人类或环境引起严重影响的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