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认证家电标准限制条件,早在2017年7月21日,欧盟委员会正式颁布了(EU)2017/1357号决议,该决议规定了关于协调标准EN60335-2-9(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标准)中执行的限制条件,该决议自颁布之日起,即刻生效。
此次的相关决议来自于德国和挪威两国对EN60335-2-9部分内容的反对意见,他们认为在原标准第11节“加热”章节中,包括对可接近的非功能性表面的温度限制的规定不足。该标准允许对温度限制的几个赦免。如在一些情况下仅仅需要在标签上含有警告通知,且警告标签的颜色可能与国际警告颜色不同,这可能会混淆用户。由于原标准要求的含糊之处,原标准可以解释为可以省略对产品某些部分温升的测量,这可能导致消费者无视整个产品的适用的温度限值。对人畜的潜在燃烧风险仍然存在。基于以上原因,原EN60335-2-9标准不应该推定符合“2014/35/EU”安全指令要求。
2017/1357的主要内容及其要求:
基于LVD指令2014/35/EU的AnnexI中1(c)和2(b)条要求:
如果产品满足EN60335-2-9标准的以下3条要求,并不能满足LVD指令附录I中对产品安全和烫伤风险的要求:
表Z101中注释即当受限于产品结构或尺寸,产品不能满足表Z101的温度限值时,但产品的高温升不应超过表中2倍限值,要求在相应表面标识高温警示;
章节7.1章节中针对表Z101中注释b的标识(高温警示);
章节11.Z10x关于通风孔的部分(例如,11.Z101中烤箱表面通风孔周围25mm范围内,豁免温升测试)。
(EU)2017/1357限制所可能带来的主要影响:
(EU)2017/1357决议将会对于出口欧盟的烤箱,烤盘等产品的表面温升要求有较大影响。针对不同产品非功能性的可触及表面,基于EN60335-2-9标准的温升要求需要重新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