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车辆上电启动完成时、驾驶员插卡完成时、驾驶员离开驾驶员监控区域再返回时、定时巡检时,系统终端应捕捉驾驶员面部特征与本地驾驶员人脸库比对,进行身份认证,并上传到平台进行身份识别。身份识别异常时应进行车内报警和远程报警,远程报警信息需包含报警点驾驶员面部特征的照片和视频,检出率和准确率不低于95%,识别和报警总延时应小于1.5s。
1.1 报警基本要求
系统终端应具备车内报警和远程报警,并符合下列要求:
a) 车内报警应支持以视觉、听觉、触觉中至少2种方式向驾驶员进行报警。存在2个或2个以上报警时应保证驾驶员能清晰区分不同的报警。宜采用语音的方式进行车内报警。
b) 远程报警是系统终端向湖南交通运输安全智能监管平台上传报警信息,远程报警信息包含报警事件名称、相应的照片和视频。
1.2 平台交互基本要求
4.2.1系统终端应能接入湖南交通运输安全智能监管平台。
4.2.2系统终端应支持双向对讲功能,能够与接入平台进行实时双向对讲。
4.2.3系统终端应支持将高清主码流(不低于720P)和低分辨率子码流(不低于D1)录像功能,接入平台可按需远程回放或下载高清或低分辨率录像。
1.3 存储要求
存储介质应为SSD硬盘、HDD硬盘、HHD硬盘其中之一,也可支持多种介质。存储容量支持不少于500GB的常见规格。存储器应区分多媒体数据存储区和其他数据存储区,且相互不应干扰。且应具有一定的防碰撞保护功能,应支持使用专用工具在非拆机方式下手动装卸。对存储器内部数据应具有不易打开、防止篡改的保护功能。应具有USBDevice 2.0或以上接口。
1.4 故障及失效检测要求
系统终端应具备自检功能,并符合下列要求:
a) 系统终应在车辆启动30s内启动并完成对所有主要的传感器和组件的自检。当系统终端检测到故障或失效时,应以视觉或听觉的方式提醒驾驶员,并将故障或失效信息上传接入平台。
b) 当故障或失效导致通讯失效时,应在通讯恢复时及时上传。
1.5 环境适应性要求
系统终端的电气适应性能、环境适应性及电磁兼容性应符合JT/T794—2019中6.4、6.5和6.6的规定。
1.6 安装要求
系统终端的安装应符合JT/T794—2019中7安装要求的规定。
1.7 标定要求
摄像头所监控的区域与视频通道号应按照JT/T 1076-2016 中表2的规定进行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