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化工品出口海运报关出口要求:
危险化工品出口需加贴危险公示标签或标签形式、内容需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
危险化工品性质不同,对其包装及容器材质的要求不同。包装的材质要有一定的强度,包装应有适当的衬垫,包装的颜色也有一定的要求。
东莞化工品出口海运报关申报要求:
符合性声明(应按照《危险化学品名录》中的名称申报)
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散装产品除外)
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
安全标签、安全数据单样(如是外文样本,应提供对应的中文翻译件)
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说明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规定》要求的材料
其他资料(厂检合格单)。
危险品化工品出口海运运输鉴定报告办理流程:
货物运输危险性鉴定
东莞化工品出口海运鉴定标准:
《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桔皮书)
《危险品规则》(IATA DGR)
《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IMDG Code)
《铁路危险货物品名表》
《危险货物品名表》(标准)等
东莞化工品出口鉴定范围:
《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中规定的9类危险品:
第1类:baozha品
第2类:气体
第3类:易燃液体
第4类:易燃固体,易于自燃的物质,遇水释放易燃气体的物质
第5类: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
第6类:毒性和感染性物质(利用公共信息)
第7类:放射性物质(仅做放射性活度以及表面辐射水平已知的货物)
第8类:腐蚀性物质
第9类:杂项危险品(不做在高温下运输或提交运输的物质及转基因微生物和转基因生物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