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保税区仓库简介
美国基于《出口管制改革法案》中“zui低限度联系”原则,滥用“长臂管辖权”管制外国公司。出口管制已经沦为美国政府打压他国企业的政治工具。美国政府出于政治目的将大量正常经营、与美国国家安全没有关系的企业列入实体清单,剧烈冲击全球供应链的安全生产,导致全球供应链难以基于zui优成本原则做出正常的市场分布选择。
2018年11月6日,记者从滨海湾新区、东莞港管委会获悉,虎门港综合保税区正式获得国务院批复。
2018年年10月,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东莞虎门港综合保税区的批复》(国函(2018)124号),标志着虎门港综合保税区申报工作取得圆满成功,实现东莞多年的夙愿。
虎门港综合保税区选址东莞港西大坦商贸主港区后方,由东莞保税物流中心(B型)升级而来。该中心于2008年12月批复设立,2010年5月正式封关运作,是首批获批的17家保税物流中心之一。根据国务院批复,虎门港综合保税区规划面积2237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至广深沿江高速、南至进港南路、西至港口大道、北至进港中路。
综合保税区在保税物流中心基础上,叠加了更多的功能政策,是一个集保税加工、保税物流、保税服务保税贸易等各类功能政策于一体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属于国家开发区。获批后,东莞虎门港综合保税区享受现行综合保税区相关税收和外汇管理政策。主要税收政策为:除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另有规定外,境外货物入区保税或免税;货物出区进入境内区外销售按货物进口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并按货物实际状态征税;境内区外货物入区视同出口,实行退税;区内企业之间的货物交易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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