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品往返运输提供如下资料:
1.货物装箱单。(即货物明细)。
2.确定是否需要上门提货。
3.确定送展及撤展时间。
4.提供收货人电话。
5.确认展品是否全数运回,或者不运回。
展品进口报关的流程:
为举办出国展览(销)会而筹集的展品出口时,组织出国展览(销)的单位持下列单证向出境地海关申报:
(1)归口审批部门的批件;
(2)展品清单一式二份;
(3)如由外贸、工贸公司主办又属实行许可证管理的商品,须提交出口货物许可证;非外贸单位主办的,不论是否属实行许可证管理的商品,则一律须提交该证;
(4)出口货物报关单一式三份;
(5)运输单据。
展品从境外复运入境时,组织出国展览(销)的单位持下列单证向入境地海关申报:
(1)展品清单一式二份,注明原出境日期、地点、运输工具名称、展出国家或地区,以及在国外展出期间对展品的出售、赠送、放弃、消耗或留给我驻外机构使用等处理情况;
(2)运输单据;
(3)《进口货物报关单》一式三份。
详情请致电: